01
曾經看到一句話:
“在一段舒服的關係裡,不需要你太懂事......”
聯女士,52歲,四年前和丈夫離婚,目前退休在家,與女兒、女婿、外孫同住。
由於外孫正在上幼兒園,為了減輕女兒、女婿的負擔,日常照顧外孫的工作就由李女士承擔下來。
聯女士母親83歲,有一姐姐比自己年長4歲。
姐姐一家三口生活也基本和睦,母親現一人單獨居住,所以,在照顧小外孫之餘,聯女士也會盡可能留出時間照顧母親。
聯女士出生後,姐姐不甘心父母的愛被妹妹分走,所以處處表現得很強勢。
作為家裡的老二,聯女士自小形成了柔弱的性格,在姐妹關係裡,姐姐雖然強勢,但面對妹妹的性格,也希望她能強硬起來,不要一味顧忌別人的感受,甚至於討好別人,要爭取自己想要的。
姐姐每一次“進攻”都是為了激起妹妹的“反抗”,但妹妹每一次都選擇無條件的退縮。
在家庭關係裡,父母看到這樣的姐妹關係,就更加心疼妹妹,每當姐姐強壓與妹妹時,母親就會站出來,幫妹妹說話。
成年後走到的婚姻關係裡,聯女士的在丈夫面前依舊保持這樣的好脾氣,無論丈夫有什麼樣的要求,聯女士都一直是順從忍讓。
聯女士這樣的“好脾氣”反而激怒了丈夫。
似乎是為了窺探“你到底在不在乎這個家”。
幾年前,丈夫在一怒之下對姐姐和母親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也許是真的觸碰到了聯女士的底限,事情發生後,聯女士選擇了離婚,也許這樣反而會讓彼此都能感到一些輕鬆。
父親去世後,留下一套房產,也許是對姐姐的愧疚,聯女士決定由姐姐全部繼承。
但姐姐想要得到的並不是妹妹對自己的“愧疚”,她寧可妹妹和自己來爭奪房產。
為了讓妹妹能堅強地站起來,姐姐仍然是不依不饒。此時,83歲的母親依然想幫忙化解姐妹之間的矛盾......
或許在聯女士的觀念裡,自小是她的出生搶佔了父母應該給予姐姐的那一部分愛,因此,她要回報姐姐,凡事都要考慮姐姐的感受;在和丈夫的夫妻生活中,她應該做一個三從四德的妻子,不能對丈夫有反抗,這樣才能是和諧相處的夫妻關係;也許她認為自己的懂事能讓父母安心,做一個父母的好女兒。
02
心理學中稱這類人具有“討好型人格”。
帶有“討好型”特質的人,不懂拒絕,可以無底線地委屈自己而去迎合他人。
之所以會這樣,正是由於這部分人對維持關係的強烈渴望,他們委屈自己,拼命討好,只為求得關係的“相安無事”。
然而事實上,討好的結果往往難以盡如人意:
你的善解人意唯有讓自己疲憊,別人又何嘗舒服;
你的習慣退讓只能讓自己委屈,別人又何嘗幸福;
你的太過於懂事,只能讓愛你的人看著你掉眼淚......
在親情裡,愛你的人巴不得你向他們提出要求;
在友情裡,愛你的人賤賤地想要被你拒絕;
在愛情裡,愛你的人想看的也許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
有時候,你的爭取,才能讓對方感覺到ta在你心中的分量。
張愛玲曾說過:
在夫妻關係裡,喜歡忍讓對方,只會毀了自己的婚姻。
其實,不單單是在婚姻關係裡,在親情、友情,任何關係中,任何人都不需要委屈自己 。
真正在乎你的人,不捨得讓你有任何委屈,你最真實的樣子對ta來說就是最珍貴的。
在一段關係裡,也許更重要的是一種特別的價值。
在關係中尋找價值,獲得價值體驗,然後把這種價值回饋給關係,這是一種良性循環。
我們從一出生開始,就處於各種關係中,這種價值感,無論你是否感覺到都會存在,如果你沒有獲得被肯定、被看見的感覺,那一定是你自己藏起來了,或許,你願意的話,也一定可以在和你自己的關係裡找到它,開啟新的關係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