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三四個月又和好了,還能和好如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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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一旦有了裂痕,就是有了裂痕,就算補的再完美,那道縫隙也在。

兩個相愛的人,如果能提出分手,那麼肯定是感情的路上有了分歧和阻礙。不管是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變了,還是家人的介入消磨了感情,一定是讓兩個人沒有了走下去的希望,才會提出分手。

分手意味著什麼,就是走不下去了。也許兩個人還有感情,也許還有很多不捨,但是從提出分手那一刻,這份純粹的感情就變質了。

越是不捨得的那一方,受的傷害會越大。

我的一個同學就是這樣,跟她的男朋友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雖然中間分分合合幾次,也都沒有徹底分開。

斷斷續續,藕斷絲連,因為女孩子太愛男孩子了。她不想失去他,但是又不想再這樣爭吵糾纏著。

後來兩個人提出和平分開一段時間,等雙方都想好了再繼續這段感情。然而女方在努力變的更好,男方卻打著自己是單身的口號開始了新的戀情。並且瞞著女方。

結果可想而知,女孩子受傷很大,她怎麼都不明白,為什麼在一起五年多的那個人,怎麼說變就變了。

那麼多坎坷都一路走過來了,她以為那個人是她相伴一生的人,是會跟他結婚的那個人。現實卻是,他即將跟別人結婚。

我勸她,其實那個人早就想好要離開你了,只是沒有機會。你一直把他列入你的生活,你的每一步人生計劃裡,而他卻是一步一步在算計著逃跑。

他們之間鬧過多次分手,也都分開過,後來又和好。但是一次又一次的裂痕對女孩子來說她最後都接受了,也因為愛原諒了。但不代表那個人也能,男生的愛是遞減的,一點也沒錯。

我一直覺得分手這個詞對戀人不能隨便說,說出來了很多東西都會有變化;就像結了婚的人不要隨便說離婚一樣。

感情很純粹,只要分開過,再複合,總會有不一樣的東西出現。

但是如果雙方都接受,還依然相愛,任何人也無話可說。畢竟,以後的生活還是兩個人的,別人誰也沒有指手畫腳的權利。


韓說生活


觸及單身狗的知識盲區了,應該會有吧,畢竟分手不是小事情,會給兩個人造成一定的影響


小程拉呱


緣分到了怎麼都只是回憶,所以珍惜回憶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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