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書記自導"自刎"醜劇,酷愛打槍!

紀委書記自導


近日,陝西省咸陽市委原常委、紀委原書記、監委原主任權王軍案一審開庭。


權王軍被指控在擔任省委巡視組副組長、楊淩示範區紀工委書記、咸陽市紀委書記(監察委員會主任)期間,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權王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權王軍濫用職權,擅自處理違紀資金,致使公共財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權王軍夥同他人多次持槍非法狩獵,情節嚴重。權王軍非法持有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和非軍用彈藥,情節嚴重。公訴機關認為依法應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非法狩獵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媒體報道在落馬當月,3月1日下午,陝西省委掃黑除惡第三督導組召開情況反饋會,向咸陽市反饋督導意見,當時,權王軍以“市委常委”身份出席。

6天之後, 2019年3月7日,權王軍曾試圖自殺。其在朋友圈發佈“遺書”,並在市委宿舍裡試圖自殺,被秘書發現送醫搶救後脫離危險。

權王軍發佈朋友圈稱“思想感到極大壓力,常常寢室難安,久而久之,積勞成疾。每至晚上則夜不能寐……我要好好的睡下去,好好的休息一下!我決定以自刎方式結束生命。”

權王軍曾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出一條消息,說自己因崗位特殊,每每遭到打擊對象的誣告誹謗和造謠,造成精神上的抑鬱與煩躁,“決定用自刎方式結束生命”。


中央紀委曾在通報中提到,2016年至2018年,權王軍在擔任咸陽市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干預公安機關有關案件辦理,為多名涉黑涉惡犯罪人員提供保護。

2018年8月,咸陽市武功縣公安局對以吳領會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人員予以拘留,權王軍多次要求咸陽市公安局相關領導釋放吳領會或降格處理。涉惡犯罪人員張某某,因涉嫌非法放貸、非法拘禁犯罪被咸陽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後經權王軍協調,該案一直擱置。

此外,權王軍還利用職權,為涉惡犯罪人員李峰(2019年5月因開設賭場罪被逮捕)等人爭奪興平市某大廈產權提供幫助。權王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權王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在權王軍案發以前,咸陽市坊間都有流傳他打獵致人傷亡的說法。安康檢察院還以權王軍夥同他人持槍多次非法狩獵;非法持有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和非軍用彈藥罪起訴權王軍,似乎驗證了民間的部分傳說。

沒有證實的消息稱,權王軍酷愛打獵,在一次打獵中導致他人傷亡。不知道是他的同伴打傷別人還是他致人傷亡最終頂包。

據說,此次權王軍案發,一個是此前網絡上有人舉報他干預法院的拍賣,一個就是槍案。據傳聞,陝西省有關領導看到權王軍的線索後,非常震驚,有紀檢部門領導鼓勵舉報人網上舉報。

有熟悉權王軍的人說,權王軍的身邊有一大堆“拉託的”“中介人”等“乾妹子”和哥們弟兄,權王軍完全將黨和國家、人民的公權當做自己的私權,“我是權王軍,這個案件應該這麼辦”,有知情者說,權王軍甚至這樣給不認識的一個執法部門的領導打電話。

權王軍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誰給錢都要,什麼錢都收,什麼事都管,誰的事都辦”。

當地公檢法系統一名工作人員說,權王軍干預司法濫用職權的案例特別多,嚴重的破壞了當地司法的生態環境。


據公開履歷,其1961年11月出生,陝西澄城人,早期在陝西女子監獄工作,1992年之後一直從事紀檢工作,當年調任陝西紀委刊物《黨風與廉政》雜誌,從科員逐步升至正處級副主編。


2004年6月至今,他先後任陝西省紀委執法監察室副主任,省委巡視組副組長、副廳級巡視專員,楊淩示範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2015年8月調任咸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直至被查。權王軍被通報落馬當晚,咸陽市紀委召開常委會議,強調全市紀檢監察干部要“堅決與其劃清界限”。


來源:重案組檔案微信公眾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