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原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现在已经没有此类住宅了。还能补交费用转为商品房吗?后期政策会有调整吗?
陕西省西安市住建局4月23日答复:
按目前政策规定,取得经适房满5年就可通过补交差价款完善产权退出经适房。后期政策调整以届时公布的政策为准。经适房的退出可在西大街二手 房交易市场办理。如有问题可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取得联系,电话029-87619420。
另据查询,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曾对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完善产权的一些常见问题作出解答:
经济适用住房完善产权后,购房人的权利有何变化?
-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房屋有限产权,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租、出借、 闲置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完善产权后,取得该套经济适用住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 利,住房性质变为普通商品房。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
- (一)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满5年;
- (二)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具备实测报告;
- (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完善产权相关业务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一)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具备 实测报告。
- (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买受人系申请表中家庭成员需提供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书)
- (三)全额购房发票;
- (四)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 (五)经济适用住房买受人身份证(买受人系申请表中家庭成员需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
- (六)《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及经济适用住房超准购面积差价款缴款票据(未缴纳差价款的,需先补交超核准购买面积差价款 );未超核准购买面积购房家庭只提供购房证;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证被回收的,无需提供购房证只需提供差价款缴款票据。
- (七)按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设定抵押的,提供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书。
差价款缴纳标准是什么?
差价款缴纳标准为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5%,计算公式为:
<code> 应缴差价款=(房屋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单价×15%。/<code>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