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現將《關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確保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重點企業開展有色金屬產品商業收儲。按照“企業收儲、銀行貸款、財政補貼、市場運作、自負盈虧”的原則,對全省銅、鋁、鉛、鋅、錫、鍺、銦等重點有色金屬產品進行商業收儲,收儲總量約為80萬噸,收儲時間為一年。收儲所需資金由企業以產品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省級財政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對企業收儲給予銀行貸款部分貼息。其中,對收儲錫、鍺、銦的企業給予80%的貼息補助;對收儲銅、電解鋁、鉛、鋅的企業給予60%的貼息補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國資委配合)

二、加快特色農產品加工產業園建設。聚焦生豬、肉牛、果蔬、畜禽、花卉等優勢產業,按照“一個專業園區、一個主導產品、一套倉儲物流”的模式,在全省範圍內以園中園或區中園的形式發展10個特色農產品加工產業園,每個園區規劃面積不低於2平方公里。省級財政通過發行政府專項債券等形式,籌集100億元資金,重點支持園區基礎設施、標準廠房、倉儲設施、冷鏈物流、線上展示交易平臺、檢驗檢疫中心和園區餐飲配套建設。力爭每個園區產值達20億元以上。由省財政根據園區投資強度給予總投資額5%—10%的以獎代補資金支持。入駐園區企業可享受省級農業專業化產業園農產品加工用電價格政策。省直有關部門要在土地、環保、物流、銀行信貸、項目審批、招商引資等方面開通綠色通道,並給予重點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投資促進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打響“網上南博會”品牌。推動展會由線下向線上轉變,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工業物聯網等新技術,舉辦面向全球的網上“中國—南亞博覽會暨昆明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整合網上參展商與產品資料庫數據資源,通過展會網站、展品查詢系統、電子雜誌、短信推廣等手段加強宣傳推廣力度,為註冊參展企業提供免費“展位”和全天候網上推介、供採對接等服務,支持“網上洽談、線上交易”,促進參展企業成交。每個消費者可申領價值100元的電子消費券,在線上交易抵扣使用。(省商務廳牽頭;省投資促進局、省財政廳配合)

四、大力發展消費新業態。加快推廣“中央廚房+餐飲配送”等服務新模式,創新“安心送”、“社區集採集送”等無接觸式消費模式。鼓勵50萬人以上城市依託現有或新建的餐飲加工配送中心,採取原料統一採購、產品統一加工,面向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小學及高等院校等提供餐飲加工配送服務,符合條件的城市可選擇影響力大、示範性強的企業進行試點,由省財政對每個試點經營主體按照投資規模給予50萬—100萬元的資金支持,所在地政府不低於同等標準安排配套資金,每家試點企業達到日均供2萬人以上消費的餐飲加工配送能力。依託標準化農貿市場,限額以上餐飲、零售企業,大力發展“網上菜場”、“網上餐廳”、“網上超市”等數字商貿新模式新業態。鼓勵實體商業通過電商直播、社交營銷開啟“雲逛街”等新模式,繁榮居家“宅消費”。(省商務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五、鼓勵發行消費卡(券)。鼓勵依託“一部手機遊雲南”、“一部手機雲品薈”等電商平臺,2020年內分期分批發放電子消費券。鼓勵全省廣大職工、工會會員積極消費,機關企事業單位可酌情提前發放2020年度未發放的節假日職工福利,通過購買消費券的方式一次性提前發放給本單位職工、工會會員,憑券可在全省限額以上商貿、餐飲、住宿、旅遊等線下實體商戶消費,並在2020年底前消費完畢。2020年節假日期間,聯合中石油等企業,按省財政與企業2∶8比例分擔,首期投放不低於1億元的“彩雲南”電子消費券,用於抵扣燃油費,鼓勵“本地遊”、“自駕遊”、“包車遊”。(省商務廳、省總工會牽頭;省文化和旅遊廳、中石油雲南銷售公司,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六、實行貸款企業名單制管理。對復工復產和受疫情影響但未停工停產企業,實行貸款企業名單制管理,名單由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審核篩選後,彙總至省發展改革委梳理確定,由省發展改革委將名單推送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根據名單,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尤其是產業鏈核心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實行針對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資。對納入貸款名單的企業,由雲南銀保監局指導各金融機構實行針對性授信,開闢特事特辦、優先審批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入庫、信用評級、授信評審等內部工作流程,提升服務效率。鼓勵企業首發、再融資、債券融資、併購重組和引進戰略投資者,優先安排審核和註冊報備。鼓勵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有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提升企業自主融資能力。(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雲南銀保監局牽頭;雲南證監局,各金融機構配合)

八、降低融資利率和辦理費用。對納入貸款名單的企業,由各金融機構在授權範圍內給予優惠利率的貸款支持,執行同類型同等條件企業貸款的最低利率。嚴格落實金融機構各項減費讓利措施,收取的業務辦理有關費用標準降低50%。(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雲南銀保監局,各金融機構配合)

九、加大貼息補助。對納入貸款名單的企業,2020年內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復工復產流動性資金貸款,按照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貼息補助,貼息利率最高不超過5%(含5%),貼息期限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貼息資金由省財政、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誰推薦、誰負責)按照5∶5的比例分擔。同一企業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省貸款貼息支持的不再重複補助。(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配合)

十、降低擔保費率。對納入貸款名單的企業,2020年內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復工復產流動性資金貸款,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擔保額度在300萬元以下(含300萬元)的小微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免收擔保費;對擔保額度在300萬元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現行擔保費率基礎上享受50%的優惠。已享受國家和省級政策支持的不重複享受支持政策。對納稅信用等級為A、B、M級的企業,鼓勵使用“銀稅互動”,獲得信貸支持。(省財政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雲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完善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修改完善《雲南省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簡化補償程序,以金融監管部門或第三方權威機構提供的依據作為不良貸款認定標準,隨即啟動風險補償程序。完善補償標準,採取名單制與銀行自主選擇企業相結合的方式,對名單制企業給予較高補償比例。規範實施程序,納入名單制管理的企業,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審核確定是否納入補償範圍。降低融資成本,合作金融機構不得上浮納入風險補償的貸款利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雲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配合)

十二、降低用電用氣成本。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降低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的用電成本,統一按照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防疫物資生產線按照上述政策執行。其中,全省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用電價格,按照目錄電價(不含政府性基金)的90%結算。抓緊落實省級農業專業化產業園農產品加工用電價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增水電鋁材、水電硅材等新興重點產業,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實施棄水電量輸配電價政策,支持已投運產能正常運行。2020年,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因疫情影響無法履約的可免除偏差考核。2020年連續掛牌、自主掛牌交易方式暫不執行《2020年雲南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中最低限價0.15元/千瓦時的規定。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聯動降低終端銷售價格。(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能源局、雲南電網公司、昆明電力交易中心、中石油雲南天然氣公司、中石油崑崙燃氣公司配合)

十三、鼓勵減免房租。2020年,全面落實國有資產減租政策,對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的市場主體,在減免一個季度房租的基礎上,擴展至減免全年房租。充分發揮龍頭商業企業減免經營戶租金的示範引領作用,鼓勵5000平方米以上商場經營主體減免全年租金。鼓勵非國有商品交易市場減免經營戶全年攤位租金。(省國資委牽頭;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局、省商務廳配合)

十四、加大稅收減免力度。2020年,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含單位和個人),免租期間(以減租方式減免租金的可換算成免租期)免徵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主營業務為交通運輸、住宿、餐飲、旅遊業的納稅人自用房產免徵全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上述優惠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申報即可享受,納稅人可選擇在2020年申報期前或申報期內進行申報。(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十五、降低用地出讓成本。

堅持區域內土地開發成本綜合、動態平衡,通過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經營性用地彌補工業用地成本,相應適度合理下調工業用地基準地價。對我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照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全國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70%執行,但不得低於該項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有關費用之和。嚴格落實差異化的工業用地區域政策和獎勵政策。加快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鼓勵工業項目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使用土地,原則上新增工業用地出讓主要以20年彈性年期方式辦理。對半山酒店建設實行“點狀供地”政策。(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十六、加大就業補助力度。落實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可以申請企業穩崗返還。繼續執行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中小微企業新增吸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照規定繳納社保費的,從省級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中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吸納20人以內(含20人)就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00元/人補助,吸納20人以上30人以內(含30人)就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500元/人補助,吸納30人以上40人以內(含40人)就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4000元/人補助,吸納40人以上就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00元/人補助,單個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十七、加大清欠工程款力度。各地按照“工程項目屬地管理”、“誰直接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誰負責組織清欠工作”和“行業歸口管理”的原則,通過各種渠道籌集的項目建設資金優先用於償還項目拖欠款,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於2020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特別是惡意拖欠的企業及責任人納入“黑名單”管理,在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建立健全防範拖欠工程款長效機制,嚴禁政府工程項目以各種方式要求企業帶資承包,提高支付工程進度款最低比例。(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配合)

我省原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繼續實施,原措施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

來 源: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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