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现在人们为了出名,为了博眼球,真是各种手段都用上了。同样有的公司为了博眼球,利用打擦边球、暧昧、隐晦、谐音等各种手段,让自己的商标名字容易让人记住,至于记住后咋想,人家公司才不管呢。

法眼扫描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说上海有一家公司给自己的商标用大写的英文字母”MLGB“命名,有人认为是网络语言”妈了个逼“,属于网络上常用骂人的话,上海公司抗辩说:你的思想有问题,歪了,我们的意思是”My laife's getting better“(我的生活正变得更好)。

这就是”各说各有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这不,北京就有一家司叫北京味美曲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美公司)就申请了一个商标”叫个鸭子“,用于注册在指定使用服务(第43类,类似群4301-4306):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饭店;汽车旅馆;旅游房屋出租;旅馆预定;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烹饪设备出租;酒吧服务。

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给驳回了商标申请,驳回的理由是:商标为“叫个鸭子”及图。“鸭子”通常指一种家禽,但在一定语境下也有“提供色情服务的男性”的第二含义。该第二含义亦为社会公众所知晓。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社会公众将“鸭子”理解为“家禽”还是“提供色情服务的男性”取决于其具体语境。商标中“叫”为动词“个”为量词,其显然不与“家禽”意义上的“鸭子”相匹配。“叫个鸭子”的特殊构词方式,容易使社会公众将“鸭子”理解为“提供色情服务的男性”。尽管商标中尚有鸭子图形,但其并不能冲淡或者抵消上述低俗暗示。

法眼扫描认为:无论是从网络语言上,还是港台的电影电视上,以及普罗大众的认知上,都认为商标评审委的决定是正确的。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味美公司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认为,“鸭子”的通常含义指一种家禽,但在非主流文化中亦有“男性性工作者”的含义。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酒吧服务、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等服务上,尤其是诉争商标文字又由谓语动词组成“叫个鸭子”短语,会进一步强化相关公众对第二种含义的认知和联想,易造成不良影响。遂判决:驳回味美曲香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味美公司负担。

味美公司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竟然在二审法院获得了支持,要知道我们国家是两审终审制,二审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那二审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

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文字“叫个鸭子”、鸭子卡通图形和图案背景共同构成。“鸭子”的通常含义是指一种家禽,按照社会公众的通常理解,并不能从“叫个鸭子”的文字中解读出超出其字面本身的其他含义。一审法院认为“叫个鸭子”格调不高,并不能等同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故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并未产生不良影响。

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裁定,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担。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看看同样都是法官,同样的字面意思,但北京高院的法官理解的角度就不一样,反而认为一审法院你自己认为”叫个鸭子“格调不高,并不等同于社会上的公众认识。

那以后法院判决案件,要不要搞个网络投票?否则,一个法院说公众认知”叫个鸭子“格调不高,一个法院说没有证据证明公众认为”叫个鸭子“格调不高。既然都拿公众说事,那是不是举办个公众投票?

按说,到了这个地步这个案件就算生效了,但我国《民诉法》又规定了再审程序,即如果一方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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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当然不服了,于是就向最高法院提请再审。我们作为公众,当然也想看看最高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诉争商标的文字构成要素为“叫个鸭子”。“鸭子”的通常含义是指一种家禽,但在特殊语境下,非主流文化中亦有“男性性工作者”的含义。“叫个鸭子”系动宾短语,其中的动词“叫”和量词“个”均不与“鸭子”的通常含义即“家禽”相匹配,易使人产生其他含义的联想。虽然申请商标标志中还有卡通鸭子的图形,但文字部分仍系商标的主要识别内容。该标识显然格调不高,与我国公序良俗不相合,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识。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更何况,诉争商标尚未获准注册,被诉决定和一审判决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出发,对诉争商标进行严格审查并无不当。而且,味美曲香公司除申请诉争商标外,还申请“招只鸡来”等商标,亦可印证其注册低俗商标、追求异类的主观意图。此外,商标注册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另案商标的注册并不能得出本案商标亦应予以注册的结论,故味美曲香公司主张另案注册商标的理由并不能适用于本案。

综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再审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叫个鸭子”申请商标,商标局说不行,二审法院说行,最后呢?

看看,不愧是最高法院,不但从法律上论述,而且从语法上解读,再加上味美公司竟然还申请”招只鸡来“这样的商标,显然是准备朝着”恶俗“”低俗“”色情“的路上子走下去。

人民法院作为阻止这些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底线的行为最后一道防线,一定要高举法律的大旗,坚决制止不良的、恶俗的各种举动,给社会一个正确的指引方向。

(本文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最高法行再188号编写)【我是@法眼扫描 想看到更多有趣的案件,请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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