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買的外地的社保還有用嗎?

ck小王小設計師


樓主你好,幾年前買的外地社保還有用嗎?無論你在任何時間任何地區給自己購買的社保,那麼都是有用的,累計繳費年限都是能夠正常計算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這一塊它不需要連續繳費年限,你的累計繳費年限是可以正常累積計算,將來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對於自身來講是形成很大的好處,因為你的繳費年限越多,將來享受到相關的退休待遇也就越高。

那麼幾年前,比方說你在外地買的社保,現在已經不在這個地區工作,我們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要將那個社保關係轉移到現在參加工作單位的地區,然後來合併計算自身的繳費年限,這樣的話就沒有問題了,當然社保的轉移實際上也非常的簡單,只需要現在的這個參保所在機構,開具社保的接收函就可以進行正常的轉移了。

轉移完成以後,那麼你的繳費年限就可以累積合併到一起來計算,那麼你的繳費年限就會多增加幾年,比如說你在之前這個地區參加了5年的社保繳費年限,那麼你的年限就會增加5年,對於你將來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都會有實質性的提高,對於自身來說是有很大的作用和好處的,所以說幾年前交的社保還是有用的,那麼只要正常的進行轉移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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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買的外地社保還有用嗎?當然是有用的,根據你的描述,你是在14年前買的社保,實際上是在2006年就開始買的社保,但不管過去了多少年,你的社保賬戶都是存在的,個人賬戶的資金也是存在的,也是永遠屬於個人的,這個你完全可以放心。

社保繳費到辦理退休時,繳費年限是累計年限,而不是連續繳費年限,如果14年之前你是在廣東繳納的,那麼如果你不知道社保卡號和密碼,在網上是查不到的,2006年的時候也沒有社保卡,所以只能到參保地的社保局進行人工查詢,或是撥打當地的社保熱線電話12333查詢,在查詢時只要輸入本人身份證就可以。

你現在從事的是個體戶,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社保局辦理社保繳費賬戶,也可以在從事個體戶的地方憑個體營業執照辦理,辦理並實際繳費以後,可以將14年之前在廣東辦理的社保轉入現在的社保賬戶,並重新辦理社保卡。如果以個人身份或是個體戶來辦理,可以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參保地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醫療保險繳費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在辦理退休後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而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如果你在14年之前,既繳納了養老保險,也繳納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仍然要累計計算,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永遠還是屬於個人的,養老保險賬戶也是不會註銷的;雖然醫療保險已經斷繳了14年,不能再享受醫療報銷待遇,但是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仍然可以累計計算,重新繳納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可以和以前繳納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但是重新繳費以後,在辦理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時也要轉移醫療保險關係,這樣到了退休年齡時,才能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如果沒有轉移社保關係,以前繳納的社保也就無法累計計算,這是你本人需要高度重視的。

綜上所述,14年前在廣東繳納的社保,由於斷繳的時間比較長,所以現在如果要在異地重新以個人身份繳納,必須在辦理重新辦理繳費賬戶並實際繳費以後,才能將14年之前在廣東繳納社保關係轉入現在的賬戶,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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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幾年前在外地買的社保還有用嗎?幾年前在外地買的社保當然是有用的,我們無論在任何一個地區繳納的社保,那麼只要自己正常繳納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這個繳費年限都可以正常累積計算的,那麼無論你今後在哪裡工作,都可以正常的將自己的社保關係從原參保所在地轉移到,現在的參保所在地來繼續參保就可以了。

而且現在社保轉移相對來說是非常簡便的,因為直接是可以通過網絡申請,那麼通過電子轉移涵的方式就可以完成正常的社保轉移,當社保正常轉移完成之後,那麼你之前的繳費年限和現在的繳費年限就可以累積相加到一起,然後計算一個總的累計繳費年限,當你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如果說你自身的累計繳費年限滿足15年,是可以直接來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的。

所以說幾年前的外地繳納的社保,只要是沒有出現重複的繳費,都可以正常的轉移,轉移過來之後都可以累計合併繳費年限,但是社保關係的轉移是一定要去做的。因為只有將社保關係轉移到一起之後,才具備正常累積自身的繳費年限,否則的話你在辦理退休的時候,是無法認定你多個地區曾經繳納過的費用,因為你辦理退休的地區只能是一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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