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保障通行秩序 守護交通安全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
隨著各行各業陸續復工復產,道路交通通行量也在逐漸恢復。為有效遏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回潮”,結合交通大整治常態化工作,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全警投入,對發現的違法車輛“違法必處”,對違法行為人“見違必糾”,切實加強區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通行環境。
非機動車違法查處
01
民警在威寧路上對當事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安
全
02
民警在天山路威寧路路口對當事人 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安
全
03
民警在天山路福泉路路口對當事人
非機動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安
全
機動車違法查處
01
民警在天山路福泉路路口對當事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安
全
02
民警在天山路威寧路路口對當事人 機動車實線變道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安
全
03
民警在虹古路古北路路口西側對當事人
實施未遵守以通知、決定等方式明示交通管理措施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安
全
普法小貼士
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的規定和下列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車行道右側邊緣線向左1.5米的範圍內行駛,殘疾人手搖輪椅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在車行道右側邊緣線向左2.2米的範圍內行駛。
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規定,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或者未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二)通過設置有交通信號的路口,不按照交通信號的指示通行;
(三)逆向行駛。
遵守交通法規 倡導文明出行
值班編輯:陳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