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權

激勵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註銷原因:根據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以及股東大會的授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激勵對象因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未達標及離職等原因,公司將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

●本次註銷股份的有關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公司於2019年12月13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19年第五次臨時會議與第九屆監事會2019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此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公司於2019年12月13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19年第五次臨時會議與第九屆監事會2019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此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具體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屆董事會2019年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102)、《佳都科技第九屆監事會2019年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103)、《佳都科技關於回購註銷部分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07)等相關公告。

公司已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本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履行通知債權人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關於回購註銷部分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08),至今公示期已滿45天。公示期間未接到債權人申報債權並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情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況

(一)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數量

1、個人層面績效考核未達標

根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人層面績效的考核結果評定方式劃分為:A對應標準係數1、B對應標準係數為1、C對應標準係數為0.8、D對應標準係數為0.6、E對應標準係數為0五個檔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的19名激勵對象因2017年度或2018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或D,根據對應標準係數計算,其所持的128,100股限制性股票未達到解除限售條件;預留授予的1名激勵對象因2018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D,根據對應標準係數計算,其所持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未達到解除限售條件。

2、原激勵對象不再具備激勵資格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11名激勵對象、預留授予的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根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公司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798,500股進行回購註銷,其中回購註銷首次授予部分398,500股,回購註銷預留授予部分400,000股。

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餘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7,101,900股。

(二)回購價格

根據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19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調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購價格為3.622元/股,預留授予部分的回購價格為4.833元/股。

(三)資金來源及金額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事項支付的回購資金全部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回購金額為4,323,845.20元。

(四)回購註銷安排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設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並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了上述事項的回購過戶手續。預計該部分股票將於2020年4月28日完成註銷,註銷完成後,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況

(一)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數量

鑑於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根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公司對上述1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

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剩餘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25,500,000股。

(二)回購價格

根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購價格為4.69元/股。

(三)資金來源及金額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事項支付的回購資金全部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回購金額為234,500.00元。

四、本次回購註銷後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五、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本次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諾:已核實並保證本次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量、註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註銷事宜,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註銷事宜表示異議。如因本次回購註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師法律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佳都科技本次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規定,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減資手續和股份註銷登記手續外,佳都科技已履行本次回購註銷於現階段應當履行的程序。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師法律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佳都科技本次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規定。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減資相關手續和股份註銷登記手續外,佳都科技已履行本次回購註銷於現階段應當履行的程序。

七、上網公告附件

1、《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於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2019年度第二次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補充法律意見書》

2、《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於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第一次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補充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3日

證券代碼:600728證券簡稱:佳都科技公告編號:2020-05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

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現金分紅總額的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0-042)、《佳都科技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告》(公告編號:2020-045)。根據《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以紅利發放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根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公司擬於2020年4月28日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不符合激勵計劃條件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回購註銷股份數量共計1,076,6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1,752,184,097股減少至1,751,107,497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關於股權激勵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0-051)。

鑑於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註銷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根據《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保持每股分配利潤不變,以紅利發放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總股本為1,751,107,497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總額調整為70,044,299.88元,佔2019年度合併報表中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比例為10.29%。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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