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向大宗商品期貨經紀商就金融管理、以及操作風險發出通告

香港證監會在原油期貨市場波動的情形下向大宗商品期貨經紀商就金融管理、以及操作風險發出通告。

香港證監會發現有兩家商品期貨經紀行嚴重地(雖然短期)違反速動資金管理規定,原因是在海外原油期貨市場波動時,它們追繳保證金時未能收回大額的保證金。

敦促商品期貨經紀行控制對客戶的風險承擔,包括採取以下措施:及時監督並處理個別客戶的集中風險,審慎地設定客戶的交易限額和持倉規模,以確保有關減少與客戶的財政實力和交收往績,以及商號的財政資源相稱,審慎地為客戶初步保證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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