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组合发布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4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围绕6个方面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组合发布,包括增加牌照供给,对燃油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充电补助”,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以及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措施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若干措施》提到,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对2020年年底前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购车补贴方面,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有相应政策。其中,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上海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再给予5000元补助。对燃油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上海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的,给予每辆车4000元补助。同时,积极鼓励在沪汽车销售企业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再给予消费者一定幅度的让利优惠,放大政府补贴效应,释放“换新”需求。

上海将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重点落实好三项工作——首先是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的工作力度,今年计划置换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纯电动出租车5000辆左右;其次,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快突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物流等公共领域增加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年内计划新建5座加氢站,同步研究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此外,要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政策,对消费者关心的免费牌照,今年将继续不限量发放。支持存量燃油车置换新能源汽车,若消费者置换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部门提供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后,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车上牌额度。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是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重要举措。近期,上海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制订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针对缓解充电桩进小区难、出租车充电难、充电安全监管难等问题,提出一揽子支持政策。其中一些政策社会关注度很高,例如,对出租车充电给予每度电0.4元的补贴,增加驾驶员收入。《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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