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律師答疑集錦「第2期」

11.問:十月一放假期間同事出車禍,工資怎麼算?

答: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2.問:因自然災害造成店面東西丟失,看店員需要賠償嗎?

答:自然災害屬於不可抗力,店員應當免責。

13.問:有幾筆網上的交易投訴到了銀聯,對方的渠道商聯繫我並且答應補償,但是要我先填寫撤訴函後再賠償,應該相信麼?如果寫了後不賠償我應該怎麼辦?

答:拿到賠償款後再撤訴。

14.問:在公共寢室裡他人貴重物品被盜,被盜的人應要求沒關門的人負多大責任??

答:首先,你對對方手機並沒有保管義務,手機丟失或被盜,與你無關。其次,未關門並不會必然導致手機被盜,不具備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構成侵權,亦無需賠償。

15.問:小區住房窗戶被封堵了三扇 並用鐵皮完全遮擋 無法打開窗戶也不透光 時間長達一年多 該怎麼辦?

答:這種情況屬於相鄰關係糾紛,《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可以拍照取證,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對方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16.問:在店裡不小心碰壞易碎物品,應該原價賠償嘛?

答:一般情況下應當賠償,但是如果物品本身擺放的位置明顯不合理,很容易被顧客碰到,可以主張減少賠償款,建議與店家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

17.問:寄養寵物死了,要不要賠?

答:如果對方支付了你寄養費,你需要賠償,如果寵物死亡是因為意外事故導致,並非由你過錯導致可以少賠或不賠,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18.問:被狗咬傷應給予哪些賠償?

答:受傷後所產生的直接損失,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主張賠償。

如果是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19.問:交通事故的後續賠償該怎麼解決?

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後續治療費,責任人需要承擔。可以先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在司法實踐中,後續治療費用的賠償方式有三種:

1、一次性賠償,即雙方將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協商確定一個數額,一次性賠償,以後無論再發生多少醫療費,責任方再不負責;

2、對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

3、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這塊費用法院判決時比較慎重,必須有醫療機構的明確證明,否則一般不予支持。

費用的承擔應先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如有)範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侵權人承擔。

20.問:員工在工廠上班,突然死亡老闆該怎麼賠償?

答:2018年全國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1、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條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工傷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也就是說,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配偶為孤寡老人,則其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為職工工資的50%。

4、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為孤兒,則他們每人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為職工工資的40%。

5、如果工傷死亡職工有多個親屬皆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則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支付主體: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支付。)

2、享受主體:因工死亡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工亡職工直系親屬的物質補償,因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參照法定繼承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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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律師,法律碩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上海律師協會會員,上海市徐彙區總工會法律援助律師,中國證券業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從業資格,曾任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民品單位法務主管,在企業合規管理、企業內訓、勞動爭議及經濟糾紛等法律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擅長領域包括金融證券、民商事訴訟仲裁、刑事辯護、勞動人事、企業法律顧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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