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新一輪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呼之欲出

全國統一,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呼之欲出!


作者|周伯通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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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一,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呼之欲出!


近日,國家衛建委財務司發佈關於“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研究”徵詢意向公告,明確要求交付《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技術規範》、《醫療服務價格和成本檢測報告》、《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辦法》以及《醫療服務成本、價格、費用指數體系》一系列研究成果。


全國統一!新一輪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呼之欲出

國家衛健委財務司官網截圖


那麼進行這一系列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研究的目的是什麼呢?文件表示,統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醫療服務價格的重點任務。目前各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進展不一,價格調整的原則和方法亟待統一,希望通過本次研究,系統研究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統一全國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範,加強監測,開展成本測算,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也就是,本次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研究,是為了新一輪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尤其是建立全國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在醫藥養醫的醫療衛生體制下,公立醫院藥品、耗材、檢查等醫療服務價格遠遠高於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動價格,也造成了醫療費用的持續高漲、醫保基金的穿底壓力,以及醫務人員難以實現陽光、合理的收入等問題。


那麼未來幾年,中國醫療服務價格將如何調整呢?2018年國家醫保局成立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醫保局“三定”方案中曾明確提出,“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並在醫藥價格與招標採購司的職能中,提及“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這意味著,國家醫保局從國家發改委手中,接過了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制定權。


在2019年9月20日舉行的中國醫院大會上,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滔在主論壇的領導講話環節透露,國家醫保局正在部署全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情況調查,在評估成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關於建立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


因此,國家衛健委財務司開展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研究,很可能是兩部門的合作產物,為接下來出臺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建立做準備。


國家醫保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思路一覽:


那麼,擁有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制定權的國家醫保局對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什麼樣的思路呢?這或許從國家醫保局官網發佈的一篇文章中可以一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趨勢。


在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3541號(醫療體育類405號)提案答覆的函中,明確表示:


加強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科學性和方法學建設。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管理工作中,遵循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結構和比價關係原則,指導各地醫療保障部門制定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使醫療服務價格向醫務人員勞動價值迴歸,支持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費用增長率不上升的前提下,提高服務性收入佔比。考慮醫療機構等級、醫師級別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對醫療服務制定不同價格,拉開價格差距,引導患者合理就醫。加強不同地區間溝通協調,促使經濟發展水平相近、醫療發展水平相當、地理區域相鄰省份的價格水平保持合理銜接。據統計,“十三五”期間,各省份上調價格的技術價值類醫療服務項目數量已經超過半數。與“十二五”末相比,各省份診療類醫療服務漲幅20%-100%不等;手術類醫療服務漲幅40%-150%不等;護理類醫療服務漲幅50%-200%不等;中醫醫療服務漲幅20%-60%不等。


下一步,將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指導各地建立有利於優化價格結構、理順比價關係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支持公立醫院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


關於多元複合式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高度重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通過赴地方調研、召開專題研討會、專項調查等形式,指導地方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重點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等支付方式。同步強化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適當提高總額預算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比例,逐步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床日、按人頭、按服務單元付費等協同發展的多元複合型支付方式。


目前,各地普遍制定了與不同醫療服務形式相適應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完善與公立醫院改革等相配套的管理措施。截至2019年8月,97.5%的統籌地區開展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建立了合理的控制指標體系、完善的考核評價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86.3%的統籌地區對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75.1%統籌地區按病種付費數量達到100個以上;11.2%統籌地區在部分醫療機構對部分醫療服務實施DRG付費;62.3%統籌地區開展按人頭付費,67.4%統籌地區對於精神病、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開展按床日付費。


下一步,將通過全面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保主動購買服務的作用,促進醫療服務供給側改革,規範診療行為,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


建立多方參與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模式。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工作部署,以及《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要求,逐步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下一步,將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明確啟動機制和觸發條件,完善遴選調價項目和測算調價方案的具體規則。在設立價格項目規範和制定相關價格政策時,更加註重聽取北京大學醫學部、中國藥科大學等科研院所專家以及中華醫學會、藥學會、醫藥行業協會等專業團體意見。


全國多地加速探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據《看醫界》瞭解,目前全國多地正在加速探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以2020年3月青海省醫保局日前聯合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印發的《關於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指導價格的通知》為例,再次對青海省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進行調整,新增醫療服務項目94項,實行市場調節價12項,調整價格179項,新訂項目價格13項,更正價格3項,對77項項目內涵、計價單位、計價說明等進行了補充完善,對符合要求的463項一次性材料的材質和規格進行了增補完善,並納入一次性材料使用管理目錄,切實滿足社會多元化健康需求。


2020年4月初,泉州市醫保局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為例,就明確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原則上實行一年一調製,每年至少調整一次,實行每年調價評估,醫療機構定期提出調價建議和依據,醫保部門結合醫療機構意見建議、實地調研及數據監測、分析比對,同時邀請專家進行論證。論證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正式形成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方案送審,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併發文執行。


可以預見的是,醫保部門正聯合衛健部門加速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新一輪全國統一機制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潮正在到來。( 本文為《看醫界》發佈,轉載須經授權,並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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