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公司投資收益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清風730826797393


個人獨資公司投資收益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有關規定:“個人獨資公司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併入個人獨資公司的收入,而是應該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2)支付給個人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

稅: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3)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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