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财阀能完全控制选举结果吗?

旅行到宇宙边缘abc


长期以来,在我们中国人心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一个定势思维:就是象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总统选举都是其背后的大财团控制选举出来的,总统上台后必须要为这些利益集团服务,说到底总统只不过是财阀手里的一个傀儡而已。

实际情况可真如此吗?非也!下面我们以事实证明来说话。

我们知道,美国作为一个被殖民者而赶走殖民者而建立的国家,对独裁政治和暴政有着最为敏感的警惕。因此美国是全世界践行三权分立政治制度最为彻底的国家,总统权力被严格限制在法律的约束下,同时受到国会的制约。三权分立制决定了财团单独控制总统很难左右国家决策与政策的走向,而同时控制总统、国会与司法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特别是在现代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总统竞选在未上位前必须要面对的:一是必须经过本党内候选人提名竞争后的结果,然后以本党名义正式提出总统竞选人;二是要经过两党竞争的结果;最后才是民众票选的结果。并且民众投票完全是公开透明,根本无法进行暗箱操作的可能;况且欧美司法都是独立的,这就为维护法律公正创造了可能;尤其是财团众多,相互制约的结果无法保证谁有可能控制竞选,同时也无法改变民众投票意向,如特朗普虽然饱受媒体攻击,却能顺利当选就是最好的证。当然,美国最有钱的财阀中也不乏有人参加过总统竞选,结果是全部败北落选。

所以,亳无疑问,无论是谁登上总统宝座他代表的就是国家利益,是各个阶层利益关系相互妥协的执行者,而不是某一个财团或群体的利益代言人。

不容否定的是,欧美都是实行充分言论自由制度的国家,如果感觉或发现总统有违规违法行为,民众与在野党就会很快的举行集会或示威游行;媒体为扩大影响力和博得大众眼球的关注,也会不断地给总统及其他官僚找茬,如果财团与总统有背后小动作,极容易成为被民众攻击与国会弹劾的对象,例如尼克松“ 水门事件 ”与克林顿“拉链门"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

因此,关于西方国家的财阀能完全控制选举结果的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是完全不能够成立的如此谎言!








老刘


基本上可以。

很好玩的论点是,美国是自由选举,每人一票制度下,可以选自己中意的竞选人。

表面确实如此,然而竞选是要花钱的。

每一个总统竞选人从党内杀出,都离不开一个钱字。有统计数据显示,1860年的林肯竞选总统花费了10万美元,考虑物价与通货膨胀数据—这个数字用黄金含量来比较大约已经是70倍以上(用物价指数肯定不止),林肯这10万美元也就等于今天1000万。可当时的竞选手段还很落后,估计也就是—雇人发传单、做报纸广告、坐火车拜访全国选民这三个办法。因此花费还不如今日离谱。

林肯竞选演讲图

今日的美国大选~确定本党竞选人之后,两党的中央党部才会出钱,而这之前的党内混战花费的钱财不会少,你想在本党胜出,总得让人记得你是谁,纲领是啥吧?

比如2019~2020年民主党初选,号称左派持激进态度的桑德斯、沃轮特最终宣布退选,一是激进态度不受党内支持,二是...没钱!

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刷费邮寄费、竞选集会场地费与民众福利,花车巡游、竞选团队开支,哪样不需要竞选人自己筹集呢?

著名的晚餐门丑闻,在任总统奥巴马在2012年选举期内邀请捐款人访问白宫:

所以2012年奥巴马连任竞选花费7.2亿,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增支2.9亿,最终合计花费11.4亿美元。而共和党花费5.36亿,失败。

再早一届的奥巴马,凭借黑人身份的特殊优势早早在网络上获得大量捐款,整个2008年竞选期间获得超过7亿美元资金,而对手麦凯恩被迫接受8140万的公共竞选资金,在2008年9月就只能放弃接受捐款。

那么,庞大的竞选资金从哪来?

当然是支持者,而非普通个人。

2012年5月10日,奥巴马参加乔治克鲁尼在好莱坞为自己举办的专场筹款晚会,历来支持民主党的明星纷纷捐款,一个晚上就是1500万之多。150名明星想要参加宴会的门票是4万美元,入场后还有自由性质捐款

这个1500万的数据,至今秒杀任何总统竞选人的单场筹资记录。

本来,美国对于竞选捐款是有限制的,1974年修订的《联邦竞选法》规定个人和组织捐款给任一竞选人的资金限1000美元以下(这就是所谓硬资金,后期如果没用完资金,报备后就属于竞选者个人),对政治行动委员会每年捐献不得超过5000美元,而在一个两年的竞选周期内,对个人、政党、行动委员会的总捐款限制则是2.5万。

显然,想要规避法律太容易了,一个人头限制在2.5万,可对财团来说,找100个人头或1000个人头来捐款,很难嘛?

1979年,修订后的《联邦竞选法》规定捐款给政党的资金可以用来基层党组织活动,比如登记选民和动员投票。因此这些所谓软资金迅速成为法律缺口外的竞选经费,1991至1992选举周期,软钱只占两党花费的大约16%,而到2001—2002年,软钱在民主党选举中占56%比率,而共和党则占36%。

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提高个人硬捐款限额为2400,个人向全国政党委员会捐款上限2.5万。每个选举周期内,个人或组织总捐款额度3.75万,但还将根据通货膨胀给予上调。所以2012年这三个数据已达到2500,3万,7.46万。

不过,2010年1月美国最高法院以5:4最终裁定《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违宪,推翻之前的两个判例,宣布关于企业或者工会有关独立支出与竞选宣传的限制无效。这就从此催生了大量“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可以合法地从企业、个人、工会筹集和支出不受限制的资金以公开支持或反对某竞选人。

仅只2011~2012的选举周期,美国1310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就接受了捐款总计8.28亿,独立支出6.09亿。

到了2014年,最高法院再次裁定,对个人捐款设置限额违宪。

呵呵,如今,美国人给总统竞选人和政党捐款,没有限额!

转了一圈,又回来了。问题是,这些捐款资金谁出呢?

你认为是普通个人吗?

当然不是。

迄今为止,唯一使用自己财富作为大额选举经费的个人是1992年独立竞选人佩罗,当时他花了6000万,约相当于今天的5亿。

1992年参加竞选辩论的佩罗

不过驴象两党可不是吹出来的。体制外的独立人士佩罗哪怕获得19%普选票,也被排挤得一张选举人票未得:

正因为如此,美国大财团实际用两党制、初选制将异见者排除在外

虽然这也将三k党这样的极右派剔除,可真正左派的美共、社会党等同样被遏制。所以选民选总统的时候就没有什么选择,要么按本州传统投票,要么选竞选纲领听起来不坏的那一个,或者干脆不投票。

自1854年形成民主与共和的两党制,第三党取得较多选举人票是早在1912年的西奥多.罗斯福,可是他及他的进步党获得88张选举人票是因本身从执政党共和党分裂出来的,完全不应视同第三党。在任共和党总统塔夫脱获得耻辱性失败,只得两个州8张选举人票的支持。

因为每次轰轰烈烈的总统竞选,看起来声势浩大而且争锋相对,比如民主党要建大政府社会,共和党就有财政紧缩派,要求财政必须健康。民主党号称禁枪,共和党就以宪法规定公民有持枪自由而坚决反对。

核心问题在于,民主党也同样接受步枪协会捐款。而且不敢得罪步枪协会。

全美步枪协会拥有超过400万会员,算上亲属子女大约2000万的影响力,最近20年来,每次选举最少给评价为拥枪的竞选人捐款3000万以上,能动员到的选票——别说国会议员和州议员选举,总统竞选人也不敢公开承认禁枪态度。

比如2000年国会选举,凡是步枪协会支持的议员,99%取得胜利。

其实,自1992年克林顿时期开始,民主党就已经在不断淡化自身传统意识形态标签,努力向中间道路靠近。所以,选民主党与共和党又有多大的区别?

激烈争论的,都是术,只是管理国家的手段。


四川达州人


民主政体国家,选举领导人是一人一票制,不以金钱地位决定选票多寡。比尔盖茨是一票,他家门卫、司机也有相同的一票。但盖茨的投票意向,多少影响他手下的投票取向,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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