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直呼“荒唐”:员工拒绝加班,企业诉讼法院获赔1.8万元

“就算是习以为常,又有几人敢于反抗?透过想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我在浏览新闻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篇报道:江苏扬州当地一家企业的两名员工因为拒绝加班,从而对于公司造成了12万元的损失,随后公司将两人告上法庭,而当地的法院也进行了判决,两人需要赔偿企业1.8万元。

专家直呼“荒唐”:员工拒绝加班,企业诉讼法院获赔1.8万元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庭庭长:“两人的合同即将同期,但是他们为了逼迫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两人在明知道公司的这批货必须由他们检验后方能出厂,在公司提出加班任务的情况下,拒绝加班”

所以最终法院考虑到两人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造成的企业损失情况。赔偿了企业损失的15%,算下来就是1.8万元人民币。

所判罚的依据就是《劳动法》当中规定,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的生产任务要求劳动者加班时,劳动者需服从。

专家直呼“荒唐”:员工拒绝加班,企业诉讼法院获赔1.8万元

缺舟:

对于这样的说法,或许是有法可依,但是在民众当中的反响则是声讨如潮,很多人表示这个事情戳中了自己的内心。

因为很多人认为企业造成损失,和员工的拒绝加班其实关系不大,更多的是企业在对于工程任务以及风险因素方面考虑不周造成的。

“加班没有任务不紧急的时候”

“对于紧急加班任务的界定标准是啥,员工是否也有权利在紧急事情之下选择不上班呢。”

专家直呼“荒唐”:员工拒绝加班,企业诉讼法院获赔1.8万元

当然大家可以觉得我说的没什么力度,那么我们来看看专家的意见。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副研究员表示:“这案子判得太荒唐了。那么我们可以不可这样考虑,如果企业因为这个订单而获得了利益,那么是否会将收益的15%拿出来给工作这些人呢?”

如果说要讲法,那么《劳动法》里边同样也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专家直呼“荒唐”:员工拒绝加班,企业诉讼法院获赔1.8万元

你不能剥夺劳动者协商的权利。

企业的人员可能是受到了周围的做法熏陶或者是不懂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把加班当成是一种员工必须服从,已经形成一种常态;但是你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一个案件的审判者,不应有失偏颇要正确对待,不能也认为这种现象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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