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合理吗?

大家都知道,我国土地类型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大部分城市地区已经很少有集体土地的存在,同理,大部分农村地区集体土地占比也非常大,但是很多城市郊区地带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界线不是非常明晰,尤其是到征收的时候往往出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共同征收的情形,然而现实生活的情况就是两种土地类型按照同一种补偿方式合理吗?


集体土地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合理吗?

一、集体土地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合理吗?

首先可以明确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征收是不合理的,同时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集体土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按国有土地征收也是要据情况而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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