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住建征告[2020]2-1号关于接受评估机构报名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韶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韶山市枣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韶山市枣园路国有土地上房屋。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工作,确保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九条第二款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潭政办发[2013]18号)相关规定,我局现开始接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

报名资格:《关于调整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备选库和房地产估价师名录的通知》(潭房征字[2017]9号)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书面申请、工商执照、估价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到2020年4月17日下午5:00止。

报名地点: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55685070

特此公告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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