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生活垃圾審批將以“告知承諾制”問世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生活垃圾也隨之迅速增加。而這些生活垃圾若得不到及時合理的處置,不但佔用土地、汙染環境,而且也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

在省廳市府的熱烈號召下,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高度重視並結合“放管服”“證照分離”的改革要求,以“告知承諾制”有效推進從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改革(以下簡稱生活垃圾審批)。

椒江生活垃圾審批將以“告知承諾制”問世

“‘告知承諾制’是指在城市生活垃圾審批的工作中,業主提出行政審批申請後,由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業主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且主動接受監管,並能夠按照承諾在十五日內提交申請材料,以此完成行政許可決定的方式。”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審批科科長餘美芳介紹說,“這種模式一改往日‘材料準備時間緊、申辦週期長、辦事來回折騰’的審批短板,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

椒江生活垃圾審批將以“告知承諾制”問世

加強政府監督,保障改革措施有效落實。

注重事前準備。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相關改革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加強業務培訓,規範行政審批許可,嚴格實施告知承諾有關要求,嚴格審核申報材料。

嚴抓事中審查。對企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重點核查,未在十五日內提交材料的或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應當撤銷相應許可,並予以公佈。

加強事後監管。積極運用信用監管手段,逐步完善“互聯網+監管”系統;針對誠信欺騙者,要在誠信檔案系統留下記錄,對業主以後的同一行政審批申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

業主保障誠信,積極配合改革措施有序推進。

業主以書面形式簽訂《告知承諾書》,首先,要明確個人誠信的重要性,不能因為貪圖一時便利放棄個人社會信用度而被納入“黑名單”,以免影響享受各項便利政策的“優先性”,給自身工作生活帶來不便。其次,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提交有關材料,保證申請資料和相關數據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一致性。最後,要願意承擔反承諾的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採用“告知承諾制”優化生活垃圾審批是改進城市管理方式,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促進誠信建設的有效舉措。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不斷推進生活垃圾審批改革,保障和優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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