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監所所長打“垃圾”主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吳佳敏)因為虛榮心作祟,她背離初心甘被圍獵向“肥差”伸手,一步步滑入受賄犯罪的深淵,最終追悔莫及。記者從廣州市海珠區紀委監委獲悉,去年2月,海珠區紀委監委在審查調查中發現了江海街道環監所原所長朱某某涉嫌違紀和職務犯罪問題的線索,立即成立核查組,對該線索進行初步核實。今年1月15日,海珠區紀委監委對朱某某違法犯罪行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1月16日,朱某某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防線鬆懈 上進幹部背離初心

從2000年參加工作任居委會專職人員,到2010年成為江海街道環監所所長,朱某某也曾經有信仰、有拼勁,對大家眼中的髒活累活搶著幹,個人及所在集體多次獲得先進、優秀等榮譽。2007年8月,朱某某通過江海街道公開招聘成為江海街道環監所的事業編九級職員,2010年10月,憑藉著良好的群眾口碑及老所長的信賴與肯定,順利成為環監所所長。

“那時候我熱愛自己的事業,深知手中的權力是服務人民的,時刻保持著清醒的頭腦,經常教育下屬要做一個知法、守法的人,從未想過自己會貪汙受賄。”談及參加工作前十年的經歷,朱某某如此說道。

然而,成為環監所所長後,隨著權力變大,誘惑越來越多,由於長期缺乏對黨紀法規的用心學習,朱某某內心防線逐漸鬆懈,產生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接受請吃也是談工作的一部分”等錯誤觀念,思想開始滑坡。腐敗隨之而來,從接受宴請到收受財物,朱某某逐漸背離初心,將曾經熱愛的事業變成了滿足私慾的工具,走上了一條錯誤的道路。

2011年起,廣州市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各街道環監所需招標一批垃圾減量清運項目,江海街道早期招標通過環監所推薦的方式,由環監所審核、考察相關公司資質後推薦所選公司至街道評議,評議合格後即當選;後期通過由環監所牽頭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承接垃圾清運業務的公司。在這些過程中,朱某某作為江海街道環監所所長負責確定備選公司、制定評標標準,並作為業主方代表擔任評標評委,對投票結果具有較大影響。佔了這個“肥差”,朱某某自然成了不法商人競相“圍獵”的對象。

2014年3月,環維公司代表人甄某某到朱某某辦公室拜訪,言語中暗示只要朱某某幫助其所在環維公司順利承接江海街道垃圾清運業務,即每月給予朱某某一定比例垃圾清運業務營業額作為回扣。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朱某某利用職務便利,以暗中操作環監所項目推薦名額、向環維公司洩露招投標保密事項、作為業主代表在開標前有傾向性的介紹等方式幫助環維公司順利承接江海街道垃圾清運業務。作為回報,甄某某三年中多次給予朱某某現金,朱某某都悉數收下。

愛慕虛榮 把公權力當成私人“提款機”

“最開始收錢是因為虛榮,”談及受賄原因朱某某十分羞愧,“通過這些年努力,我的家庭條件已經大有改善,但是職級提升後,在一些私人宴請場合中我結識了幾個有錢的闊太太,她們優越的物質生活條件讓我十分羨慕,我覺得自己也不比她們差,慢慢就產生了攀比的念頭”。

據朱某某供述,收受的贓款一部分用於商場購物,主要購買名牌首飾、服飾、名貴化妝品等商品,一部分用於旅遊消費,皆為滿足個人物慾與虛榮心。

“朱某某把公權力當成私人‘提款機’,破壞了當地公正的營商環境,也損害了國家與人民的利益。”海珠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繼續深挖徹查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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