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代理機構最高被罰8.5萬

每經編輯:彭水萍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23日消息,為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惡意搶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違法行為,4月2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市涉嫌違法的7家商標申請人、4家商標代理機構及相關代理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予以處罰。

惡意搶注“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代理機構最高被罰8.5萬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指出,經查,7家商標申請人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違反了《商標法》和《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4家代理機構在知道上述商標申請侵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情況下,仍接受申請人的委託,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第九檢查支隊支隊長潘雷解釋,“李文亮”作為公眾人物姓名早已家喻戶曉,而“火神山”“雷神山”兩家醫院於今年2月17日註冊成為事業單位,其本身擁有該名號的在先權利。

國家知識產權局3月3日對首批63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鍾南山”等惡意商標註冊申請,依法作出駁回決定。同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對上海市4家代理申請“火神山”“雷神山”商標的代理機構依法進行了約談,要求代理機構撤回相關商標申請。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鑑於當事人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實施上述行為,均依法予以處罰。所有申請人均將處以1萬元的罰款,代理機構分別處以7萬元至8萬5千元不等的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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