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傷亡賠償怎麼計算?

刑事案件中,當被害人受傷或死亡,當事人或家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那麼要求法院支持的賠償金該如何計算呢?下面就由小編來介紹一下。

1、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後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醫療費不僅包括過去的醫療費用,如治療費、醫藥費,也包括將來的醫療費用如康復費、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

醫療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2、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工資(元/天)×誤工時間(天)

3、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顧或無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護理而支出的費用。

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護理費賠償額=護理標準(元/天)×護理期限(天)

4、交通費

交通費,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於交通的費用。

交通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交通費賠償金額=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5、住宿費

住宿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住宿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6、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後,因其在醫院治療期間支出的伙食費,而由加害人予以賠償的費用。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7、營養費

營養費,它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

營養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營養費=實際發生的必要營養費用

8、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由於人身損害造成的殘疾受害人致使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以後,會減少或者喪失自己的收入。這種損失,是人身損害的直接後果,是一種財產損失。對於這種財產損失,應當由賠償義務人進行賠償。

殘疾賠償金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傷殘等級係數×賠償年限(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就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肢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製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10、喪葬費

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喪葬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加害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權致其勞動能力喪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扶養的人扶養來源的喪失,應依法向其賠償必要的費用。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1)被扶養人沒有其他扶養人的,扶養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承擔,在計算時應確定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未成年人計算至18週歲,其他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則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即: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害人依法應承擔的扶養費用。

12、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

死亡賠償金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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