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破产审判专业化将成为企业“保护神”

  4月15日上午,济南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4月16日,身为民营企业的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食品公司”)专门发来贺信,原因何在?


济南:破产审判专业化将成为企业“保护神”


  群康食品公司董事长于宏昌的一番话揭开了谜底:群康食品能够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起死回生,全靠济南司法机关灵活运用司法程序,发挥破产保护作用,达成了当事多方的和解,保留了企业的品牌,实现了多方利益的最大化。

  于宏昌告诉记者,2017年9月29日,是一个值得群康食品人永远铭记的日子。当天,济南中院在东郊饭店依法组织召开群康食品公司和济南群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实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管理人申请,济南中院裁定对群康食品公司与群康实业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批准两企业转入合并和解程序,并全力促成两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2017年10月17日,济南中院裁定认可两公司合并和解协议。历时13个月,合并和解最终取得成功,实现了840余户债权人权益最大化,保障了职工的利益,挽救了知名企业,实现了当事多方的共赢。这标志着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通过合并和解协议实现重生。

  据介绍,群康食品公司始建于1981年,1998年由济南群康食品厂改制而来,主要生产冰冻饮品和糕点等,系山东省冷食行业龙头企业、本地知名品牌企业。群康实业公司系群康食品公司关联公司,两公司由于互联互保导致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底被迫停产。济南中院于2016年9月5日裁定受理两公司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该案涉及本地知名企业,债权人多达840余户,债权总计8.7亿余元,因此备受社会关注。

  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虽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破产困境,但其产品广为市场接受、营销渠道遍布全国,如果通过破产和解程序,盘活企业资产,科学规范经营,企业存在重获新生的可能。考虑到以上因素,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庭在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基础上,指导监督两企业管理人做了大量艰苦的调查核算、管理协调工作,对广大债权人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和最终和解成功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9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第十六期“案例大讲坛”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本期“案例大讲坛”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为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腾主持研讨。济南群康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和解案被列入全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与会多方认为,此案创新适用破产和解程序,提升企业偿债能力,保存核心生产力,剥离非主营资产,高比例清偿债权,实现了企业整体脱困重生。破产和解程序的适用,能够延续企业文化,保持企业股东、管理层、职工的整体稳定,避免破产重整中新投资者与原企业员工的基因排异,具有程序便于操作、无须分组表决,司法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该案是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有益尝试,也是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思维挽救有价值企业的有益探索,实现了相关利害关系人多方共赢,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置,对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破产和解程序,帮助企业提升偿债能力,实现企业整体脱困重生具有典型意义。

  2019年12月25日,在山东高院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该案被列入山东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于宏昌告诉记者,群康食品公司作为破产和解程序的受益者,对济南中院创新工作方式、灵活运用司法程序,实现当事多方利益最大化的工作成果心存感激。济南破产法庭的成立,对暂时陷入困境的济南企业来说是一个福音。于宏昌认为,济南破产法庭的成立,不仅顺应了经济形势和现代市场要求,更有利于集中司法资源,提升破产审判效率,对依法保障济南经济健康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将为济南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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