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破產審判專業化將成為企業“保護神”

  4月15日上午,濟南破產法庭正式揭牌成立。4月16日,身為民營企業的濟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群康食品公司”)專門發來賀信,原因何在?


濟南:破產審判專業化將成為企業“保護神”


  群康食品公司董事長於宏昌的一番話揭開了謎底:群康食品能夠在破產清算過程中起死回生,全靠濟南司法機關靈活運用司法程序,發揮破產保護作用,達成了當事多方的和解,保留了企業的品牌,實現了多方利益的最大化。

  於宏昌告訴記者,2017年9月29日,是一個值得群康食品人永遠銘記的日子。當天,濟南中院在東郊飯店依法組織召開群康食品公司和濟南群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群康實業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應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實業公司管理人申請,濟南中院裁定對群康食品公司與群康實業公司實行合併破產清算,批准兩企業轉入合併和解程序,並全力促成兩企業與債權人達成和解。

  2017年10月17日,濟南中院裁定認可兩公司合併和解協議。歷時13個月,合併和解最終取得成功,實現了840餘戶債權人權益最大化,保障了職工的利益,挽救了知名企業,實現了當事多方的共贏。這標誌著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實業公司通過合併和解協議實現重生。

  據介紹,群康食品公司始建於1981年,1998年由濟南群康食品廠改制而來,主要生產冰凍飲品和糕點等,系山東省冷食行業龍頭企業、本地知名品牌企業。群康實業公司系群康食品公司關聯公司,兩公司由於互聯互保導致資金鍊斷裂,於2015年底被迫停產。濟南中院於2016年9月5日裁定受理兩公司債權人破產清算申請。該案涉及本地知名企業,債權人多達840餘戶,債權總計8.7億餘元,因此備受社會關注。

  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實業公司雖因資金鍊斷裂而陷入破產困境,但其產品廣為市場接受、營銷渠道遍佈全國,如果通過破產和解程序,盤活企業資產,科學規範經營,企業存在重獲新生的可能。考慮到以上因素,濟南中院破產審判庭在順利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基礎上,指導監督兩企業管理人做了大量艱苦的調查核算、管理協調工作,對廣大債權人開展了耐心細緻的解釋勸導,為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順利召開和最終和解成功打下了堅實基礎。

  2019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第十六期“案例大講壇”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本期“案例大講壇”以“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為主題,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騰主持研討。濟南群康食品/實業有限公司合併破產和解案被列入全國“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與會多方認為,此案創新適用破產和解程序,提升企業償債能力,保存核心生產力,剝離非主營資產,高比例清償債權,實現了企業整體脫困重生。破產和解程序的適用,能夠延續企業文化,保持企業股東、管理層、職工的整體穩定,避免破產重整中新投資者與原企業員工的基因排異,具有程序便於操作、無須分組表決,司法成本相對較低的優勢。該案是關聯企業合併破產的有益嘗試,也是運用法治化、市場化思維挽救有價值企業的有益探索,實現了相關利害關係人多方共贏,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這一案件的成功處置,對於人民法院正確適用破產和解程序,幫助企業提升償債能力,實現企業整體脫困重生具有典型意義。

  2019年12月25日,在山東高院舉行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該案被列入山東法院十大破產典型案例。

  於宏昌告訴記者,群康食品公司作為破產和解程序的受益者,對濟南中院創新工作方式、靈活運用司法程序,實現當事多方利益最大化的工作成果心存感激。濟南破產法庭的成立,對暫時陷入困境的濟南企業來說是一個福音。於宏昌認為,濟南破產法庭的成立,不僅順應了經濟形勢和現代市場要求,更有利於集中司法資源,提升破產審判效率,對依法保障濟南經濟健康發展必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將為濟南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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