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文/紀曉芙

說起張韶涵,也是個遭受了很多“苦難”的歌手。

與剛出道時的滿臉青澀比起來,現在的張韶涵雖已年近四十,卻與當年的容貌相差無幾。

先後經歷了母親和舅舅的無端指責、病痛的折磨、與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張韶涵這一路走來的不容易,大家都看在眼裡。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不過,張韶涵與經紀公司提出解約已經是2011年的事了,時隔9年,法院對此案的再宣判也引發了大家的討論。

據臺媒報道,按照最新的宣判,張韶涵方將需要給老東家福茂唱片追加賠償人民幣約98萬。

斷斷續續打了9年的官司,張韶涵和經紀公司到底在合約糾紛案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相信大家都很好奇。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事情的開始,源於張韶涵想要和經紀公司解約,然而,私下解決無效,兩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想法。

於是,張韶涵就遭到了青田經紀公司與福茂唱片的聯合訴訟,被要求賠償833萬元人民幣。

一審判決,張韶涵方需賠償約1萬人民幣。

二審判決,卻又稱張韶涵還需多賠償15萬元。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而後來案子經廢棄發回後,經過更高級法院更一審於6月30日作出了改判。

法院方認為,張韶涵解約後造成的前經紀公司已經制作完成的專輯無法發行,因此改判張韶涵需要再追加賠償98萬元,並保留張韶涵方上訴的權利。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在張韶涵與前經紀公司的糾紛中,張韶涵的前經紀公司所持有的論點是,張韶涵履行合約不到位。

如果是按照合約所寫,張韶涵需要在合約規定期限中成功發行10張唱片,然而截至目前,張韶涵卻只發行了6張唱片。

另外,在合約執行期間,也沒有配合公司安排的演出,因此分別求賠償。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張韶涵方則認為,原本與青田公司約定了5年內需發行10張唱片,但青田公司在1年7個多月時才發行了1張唱片,是青田公司違反合約內容在先。

除此之外,張韶涵還認為,青田公司沒有經過她同意,就將部分演藝工作委託給福茂公司處理,讓賬目混亂不清,雙方才無法繼續合作下去。

也因為青田公司與福茂唱片公司的違約在先,張韶涵才會在2011年時忍無可忍,最終做出瞭解約的決定,隨後通過寄件的方式,通知了原公司。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其實,原公司對張韶涵的不公平待遇,大眾也看在眼裡。

福茂唱片其實“培養”出來了很多知名歌手,那英、王菲、庾澄慶等都曾是福茂唱片公司的簽約歌手,但張韶涵卻鬧到要與公司解約。

這與張韶涵並非福茂公司的本土藝人有關,似乎也與張韶涵因心臟問題遭公司雪藏有關。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一直在關注著張韶涵的粉絲們應該都瞭解,張韶涵還有一個不省心的家庭。

其媽媽的戀情緋聞就波及到了張韶涵,而其舅舅在媒體前的控訴又讓其名聲一度下跌。

作為公眾人物的家人,張韶涵的媽媽和舅舅非但沒有好好保護張韶涵,反而成了其事業發展上的阻礙。

而作為張韶涵的經紀公司,在張韶涵的這些負面新聞被曝出時,沒有第一時間出來澄清,反而是將她雪藏了,這樣的經紀公司,怎麼能不讓復出後的張韶涵心寒?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沸沸揚揚鬧了這麼多年,相信這次的宣判,已經是福茂唱片方能得到的很好的結果了,但依然與其一開始的賠款訴求相去甚遠。

張韶涵解約的行為的確違背了契約精神,但按照法院這些年的宣判結果來看,張韶涵方除了需要給前公司賠償一些已經給第七張專輯投入的財力,並無其他需要負責的額外賠償。

臺媒曝張韶涵需再賠償原公司98萬元!鬧了9年的糾葛仍未完結

​因此,也正如張韶涵所說,在她履行公司合約期間,公司也存在不合理的行為。

不過,對於這樣的宣判結果,張韶涵是否會甘心賠償,或是繼續上訴?

其實,對於現在的張韶涵來說,拿出區區98萬,應該不在話下,關鍵是看她能不能嚥下這口氣了,對此,你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