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又有4人被終身禁駕,名單公佈!

終身禁駕意味著……

不能重新獲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後餘生再也享受不了駕駛樂趣!

但有的人就是不知道珍惜!

這不鷹潭又有4人上榜!

2020年鷹潭第二批終身禁駕名單

鷹潭又有4人被終身禁駕,名單公佈!


1.程爐才

☆曝光...程爐才2019年10月25日駕駛號牌贛L*Q1*9小型汽車行至320國道661KM燈谷大道羅河鎮潛嶺村路段,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法院已判決)的違法行為,被民警當場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2020年3月27日鷹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出處罰決定,給予程爐才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2.徐丹

☆曝光...徐丹2019年11月7日駕駛贛L*38*7號小型汽車在建設路婦幼保健醫院路段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法院已判決)的違法行為,被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2020年3月27日鷹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出處罰決定,給予徐丹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3.佔節傳

☆曝光...駕駛人佔節傳於2019年4月15日在206國道1655駕駛機動車贛L*87*0實施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法院已判決)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的規定,2020年4月13日鷹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出處罰決定,給予佔節傳吊銷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4.朱貴榜

☆曝光...朱貴榜於2019年12月12日駕駛贛L*73*1號小型汽車在環城路段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法院已判決)的違法行為,被民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2020年4月21日鷹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出處罰決定,給予朱貴榜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哪些情況會被終身禁駕?

1、飲酒或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鷹潭又有4人被終身禁駕,名單公佈!


2、造成重大事故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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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規定: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身禁駕可以解除嗎?

NO !NO!NO!

終身禁駕是解除不了的

此後與方向盤永遠無關了!

再開車會怎樣?

按照“無證駕駛”,罰款200-2000元!

還將面臨15日以下拘留!

鷹潭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千萬不能害人害己!!!

來源:鷹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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