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曝光6554輛車、525家企業,還有4人終生

淄博公安交警開展 “五大曝光”行動

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共6328輛

另外還有226輛重點車輛一次記12分

曝光兩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曝光了全市高危風險運輸企業525家

同時還曝光了4名終生禁駕人員

4月2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圍繞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動,對突出交通違法車輛、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運輸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名單進行曝光。


突出交通違法車輛,重點對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及一次記12分重點車輛進行了曝光。據統計,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共6328輛,其中旅遊客運車7輛、公路客運車4輛、危化品運輸車171輛、重型貨運車2531輛、營運車3615輛。一次記12分的重點車輛有226輛,其中危化品運輸車1輛、重型貨運車109輛、營運車116輛。


兩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S231張臺線城東村路口周邊企業、村莊密集,交通流量大,通行大型貨車較多,並且有車輛在中央隔離護欄開口處調頭。市交安委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國省道、縣鄉道路、農村道路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聯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廣大群眾,途經隱患路段時,請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按照路段標誌、標線以及規定速度通行,確保出行安全。


曝光了全市高危風險運輸企業525家,其中納入紅色監管企業54家,納入黃色監管企業471家。


同時還曝光了4名終生禁駕人員

,其中呂某傑、成某逸、向某因交通肇事逃逸並構罪被終生禁駕,任某宏因醉酒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罪被終生禁駕。


01

突出交通違法車輛

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共6328輛,其中旅遊客運車輛7輛、公路客運車輛4輛、危化品運輸車輛171輛、重型貨運車輛2531輛、營運車輛3615輛。


一次記12分的重點車輛有226輛,其中危化品運輸車輛1輛、重型貨運車輛109輛、營運車輛116輛。


全市3次以上違法未處理車輛名單

淄博曝光6554輛車、525家企業,還有4人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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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次12分重點車輛名單

淄博曝光6554輛車、525家企業,還有4人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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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通報


案例一:

2019年9月18日14時,陳某群駕駛魯AE19M3號小型麵包車沿周村區李家疃村路由北向南行駛至王洞村路段處時,未確保安全駕駛,致其車輛與沿李家疃村路行駛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張某茂駕駛並搭載乘員張某娟的未註冊登記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碰撞,致張某茂受傷、兩車受損,發生事故後,陳某群駕車逃逸回暫住地,並將魯AE19M3號小型麵包車車牌摘除藏匿,陳某群本人藏匿潛逃,造成逃逸傷人道路交通事故。

陳某群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駕車逃逸、未確保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二:

2020年3月29日19時05分,楊某山駕駛電動四輪車沿高青縣李中路由東向西行至永盛加油站路段對向車道處時,與由西向東行駛至此處的陳某駕駛的冀JX8033重型倉柵式貨車相撞,故造成楊某山、乘車人董某芹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03

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

S231張臺線城東村路口周邊企業、村莊密集,交通流量大,通行大型貨車較多,並且有車輛在中央隔離護欄開口處調頭。

今年以來,市交安委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國省道、縣鄉道路、農村道路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聯合整治。在此,淄博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廣大群眾,途經此路段時,請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按照路段標誌、標線以及規定速度通行,確保出行安全。

04

高危風險運輸企業

全市高危風險運輸企業525家,其中納入紅色監管企業54家,納入黃色監管企業471家。


全市紅色、黃色監管企業名單

淄博曝光6554輛車、525家企業,還有4人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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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終生禁駕人員

淄博曝光6554輛車、525家企業,還有4人終生


案例一:


2017年11月10日00時17分許,胡某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駕駛魯C1P779號二輪摩托車沿慶淄路行駛至周村區萌水鎮某賓館路段處,與前方停著的呂某傑駕駛的冀DQ5145(冀D1W64掛)號重型半掛貨車尾部相撞,致胡某軍受傷,車輛受損,胡某軍經醫院搶救無效於2017年11月22日死亡,發生事故後,呂某傑酒後駕車逃逸,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呂某傑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主要責任,且交通肇事後駕車逃逸。2020年02月13日,經周村區人民法院判決,呂某傑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2020年3月 3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呂某傑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19年8月17日21時37分許,任某宏醉酒後駕駛魯C6010A號二輪摩托車在周村區青年路汽車專用車道超速行駛至和陽路路口西側路段時,其車與前方同向行駛的被害人張某利飲酒後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碰撞,致張某利和任某宏受傷、兩車受損。張某利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經鑑定,任某宏的血液檢材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94.13mg/100ml。任某宏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並負事故全部責任。2020年1月7日,任某宏被淄博市周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2020年3月 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任某宏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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