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圓信永豐優選價值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的補充提示

根據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可對本基金重新進行風險評級,由於風險分類標準的變化,本基金的風險等級表述可能有相應變化,具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期貨產品或者提供證券期貨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經營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勤勉盡責,審慎履職,全面瞭解投資者情況,深入調查分析產品或者服務信息,科學有效評估,充分揭示風險,基於投資者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以及產品或者服務的不同風險等級等因素,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並對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投資者應當在瞭解產品或者服務情況,聽取經營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能力審慎決策,獨立承擔投資風險。經營機構的適當性匹配意見不表明其對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本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涉及基金明細如下:

上述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於2020年4月24日在本公司網站(www.gtsfund.com.cn)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資者查閱。如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607-0088)諮詢。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請充分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特此公告。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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