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历时7个多月追回一堆“破”石头?不!是破了特大倒卖文物案!

来源:微信公众号“警方”

15件国家珍贵级等级别文物,涉案地区覆盖全国20多个地市,日前安徽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倒卖雕刻类文物案件。

百年古井栏离奇失踪

2019年10月12日,安徽省含山县仙踪镇居民苏某报警称:自家的古井栏被偷了。“我这古井栏是祖上打井时留下来的,至少有100多年历史了!”50多岁的苏某很焦急地向民警诉说着。

民警历时7个多月追回一堆“破”石头?不!是破了特大倒卖文物案!

警方随即在村内展开侦查工作,很快民警便查出村民陈某、辜某和古井栏失踪有关。在询问中民警获悉,陈某、辜某二人发现村内这个古井栏长期没人使用就自以为是无主之物,“头脑灵活”的陈某想到自己在江苏认识收购古玩的网友,便动起了卖古井栏的歪脑筋。10月6日,在多次实地查看后,2名“收购古玩”的男子开着小货车,光天化日之下从陈某、辜某处将古井栏买走了。

民警随即通过视频监控对这辆蓝色小货车展开追踪侦查,很快确定当天买走古井栏的男子就是小货车车主——江苏省张家港籍男子樊某。民警调查发现,樊某的小货车里除了从含山购买的古井栏,还摆放着7-8个疑似文物的石雕件。民警用了一周多时间,对这辆小货车近半年内在安徽境内的活动情况进行倒查,发现樊某以及另外两名同伙毕某、蔡某近半年来长期游走在马鞍山、芜湖、合肥、滁州等地,每次小货车上都会装满了疑似文物的石雕,而这三人每次收到疑似文物后最终都会将车开回常州市。警方大胆推测:常州市里有这伙人的销赃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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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团伙浮出水面

2019年10月18日,民警赶到江苏省常州市,经过侦查发现樊某等人驾车进入了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一处较大的城乡结合部,每次在这里待上一天后便会驾驶空车离开。由于城乡结合部监控设备较少,人员、环境又都极为复杂,他们具体在哪里落脚警方不得而知。

面对这一情况,民警便衣进入这个巨大的城乡结合部,搜寻了3天后,在一处山脚下发现一个石刻园,石刻园的院子里摆放着几百件疑似文物的古石雕。民警立刻赶往江苏省张家港市对樊某展开调查,樊某承认在含山收购的古井栏就是卖给了石刻园老板胡某,而在2、3公里外还有一名姓杜的男子也收过他的古石雕。警方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从胡某的石刻园里追回了含山的古井栏,另一路民警从杜某处追回了4件古石雕。经过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含山的这件古井栏为国家珍贵文物。

根据鉴定结果,11月4日,含山县公安局决定将这起倒卖文物案立案侦查,11月8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福建省漳州市将樊某、毕某抓获。审讯中樊某交代,江苏省江阴市还有一个销赃窝点,他们曾经将一个清朝的香炉卖给了一个姓夏的古玩店老板。

倒卖文物交易量很大

民警立刻动身赶往江阴市,然而夏某已在十几天前将古香炉卖给了一名女子。夏某告诉民警:他平时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给自己手上的古玩、红木家具发广告,由于销售量很大,有时客人上门取件,有时就直接让他邮寄过去,这名买走古香炉的女子真实身份他并不知道。民警只能从夏某的上千个微信好友和上万条转账记录着手调查,经过3天多逐条信息筛查,民警成功查出购买古香炉的是江苏省丹阳籍女子潘某,并成功追回古香炉。经过鉴定,这个古香炉也是国家珍贵文物,此时从常州市杜某处追回的4件古石雕也鉴定出结果,4件古石雕里2件为国家珍贵文物、2件为国家一般文物。12月4日,古玩店老板夏某和常州市男子杜某被含山警方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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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打掉非法倒卖文物链条

正当大家都以为这起案件顺利推进的时候,办案民警却发现,常州市那个石雕园老板胡某已经离开了江苏省。警方立即对胡某展开重点侦查,12月初,办案民警发现胡某开车出现在湖北省武汉市,当民警赶到武汉时,这辆汽车却又出现在了长沙市,警方随即又追到了长沙。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办案民警发现,在近2、3天里,胡某白天开车在长沙市内游动,一到晚上就会进入一处古玩街,这个古玩街很有可能就是胡某在长沙的落脚点,民警决定以车找人展开蹲守。12月12日晚上8点多,胡某从古玩街里走了出来到自己的汽车上取东西,蹲守在周围的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在主犯相继落网后,警方围绕夏某、杜某、胡某开展深挖工作。经过审讯,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分工明确,集购、销、收为一体的倒卖文物犯罪团伙,樊某、毕某等人负责在全国各地收购文物,并贩卖给夏某、杜某、胡某等人,这三人又以自己的古玩店、石雕园为掩护,对相关文物进行高价倒卖出售,涉案地区覆盖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全国20多个地市。

截至目前,含山警方已追回各类文物44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这起倒卖雕刻类文物案件也成为近几十年来安徽省首例罕见的文物案件。2020年4月21日,樊某等人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条链接

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禁止私自交易。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文物法》对一、二、三级文物标准作有界定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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