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治行第一”的陶模——寫在《陶模行述長編》出版後

陶模(1835—1902),字子方,浙江秀水人,祖籍江西潯陽。清同治七年(1868)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初任甘肅文縣、皋蘭知縣,光緒元年(1875)冬任秦州知州。十年(1884)署甘肅按察使,次年擢直隸按察使。十四年(1888)遷陝西布政使,護理陝西巡撫。十七年(1891)遷新疆巡撫,後署陝甘總督。二十六年(1900)調兩廣總督。‍

陶模自幼家貧,一邊操持家務一邊讀書。“蚤起料量米鹽菽水,入市鬻繒買絲以歸”,早年“向夜奉書,就高太夫人織機旁,借燈光以讀”,不喜八股文章,以為“禍亂之基由於人心不正,空言文章”,立志用世治國。

入仕後專心務實,以清廉幹練知名。在任時,捐俸設立粥廠,“復修養濟院,擴增義學田租、恤經費”,救濟災民。又興修水利,並在堤上廣栽樹木,人稱陶公堤。

左宗棠向清政府奏稱陶模“治行第一”,調補新疆迪化州知州,團結回、漢人民,使邊城得以安寧。任新疆巡撫時,英軍侵佔我國領土坎巨提,陶模鎮定交涉,終使坎巨提歸屬祖國。

治理新疆數年,維護國家領土主權、抵禦外侮有功,對於西北少數民族問題,特別是回民起義,也曾率軍鎮壓,但以安撫為主,民族關係得以緩和。

陶模自知縣至總督30餘年,尤以治理西北邊疆政績最著。光緒二十八年(1902)病逝廣州後,贈太子少保,諡勤肅,著作有《陶勤肅公奏議》12卷、《養樹山房遺稿》2卷。

近期,黃山書社出版的《陶模行述長編》將陶模任陝西布政使護理陝西巡撫、新疆巡撫、陝甘總督、兩廣總督期間所形成的奏議、函牘等文獻彙輯,並在刊本《陶模行述》的基礎上以年譜長編的形式進行整理與研究。

晚清“治行第一”的陶模——寫在《陶模行述長編》出版後

《陶模行述長編》 杜宏春 著 黃山書社 出版

《陶模行述長編》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民族、民生、地方治安以及宗教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真實地記錄了陶模在穩定邊疆、發展生產、督修水利、獎勵農桑、酌改田賦、捐資助賑、關注民生、興辦學堂、改革軍事、廢除舊制、修治驛道、完具城池等方面所做的貢獻和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現了清王朝與地方官吏對新疆、陝甘、兩廣地區的治理情況。

本書為首次對陶模文獻進行全面蒐集、整理與研究,採用宮中檔還原奏稿的原始面貌,使文獻具有權威性,並運用檔案、史志等文獻進行梳理和補證,力爭資料翔實、體例嚴謹,為清史研究者、邊疆史研究者提供了一部內容可靠、完備的研究文本。

晚清“治行第一”的陶模——寫在《陶模行述長編》出版後

本書具有以下特點:

全書內容賅博,詳細完備

全書共分五編:求學應試時期、牧令司道時期、新疆巡撫時期、陝甘總督時期、兩廣總督時期。除第一編外,其餘四編為治理新疆、陝甘等地的奏摺。內容包括《辛卯侍行記》《陶勤肅公行狀》。

《陶勤肅公行狀》為陶模後人清華大學教授陶家洵將珍藏的刻本首次奉獻出來的成果,經杜宏春教授點校整理,對於瞭解陶模的生平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線索。同時編者利用檔案、史志對傳世文獻進行校勘與註釋。‍

具體來說,本書以年為線索,自道光十五年始至光緒二十八年止,貫穿了陶模的一生。

每一年首先介紹晚清發生的重要事件,如道光十五年陶模出生當年,“黃河氾濫,數省受災”,再如陶模三歲時“清廷命林則徐為湖廣總督”。

其次將譜主該年或行蹤,或事蹟,或奏摺加以詳述,如引用《陶勤肅公行述》《辛卯侍行記》的內容。

最後還補充了與陶模有往來的晚清封疆大吏在該年的年齡,如左宗棠、李鴻章、楊昌浚、魏光燾等,既豐富了內容,又起到對比的作用,同時給研究者提供了額外的線索,便於綜合研究。

整理方法得當,用功精湛

本書中一百多位人物簡介十分詳細,既有人們熟知的邊疆大吏,還有晚清歷史上不為人知的文臣武將。

人物簡介包括生卒年、求學經歷、歷任官職、著作詩文等,系作者從臺北故宮博物院珍藏的檔案中摘錄,資料可靠,可以說是一篇小型年譜,實為本書亮點之一。

作者功力深厚,眼界開闊

晚清“治行第一”的陶模——寫在《陶模行述長編》出版後

整理點校者杜宏春是山東大學運河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出版《遊蜀疏稿校證》《陶模奏議遺稿補證》《伊犁將軍馬廣奏稿校箋》《吳棠行述長編》《劉毅齋奏議》《瑞洵集輯箋》《劉錦棠奏稿校證》等專著八部。

作者苦心勞力,嘔心瀝血,往返於北京故宮博物院和臺北故宮博物院抄錄底本,整理點校研究近二十年,對邊疆史的研究頗有建樹,代表了國內該領域研究的最高學術水平。

本書以《陶勤肅公行述》為藍本,以《辛卯侍行記》、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錄副奏摺、硃批奏摺及臺北故宮博物院所藏《軍機及宮中檔》等原始資料為底本,查照《上諭檔》和《清實錄》等典籍,以年譜資料長編的形式,對《陶勤肅公行述》進行擴充,再現了道光、咸豐、同治、光緒時代風雲變幻的歷史畫面。

綜觀全書,顯示出作者的古籍整理與研究水平紮實、全面,對文獻發掘與整理可謂駕輕就熟,遊刃有餘。


文|徐佩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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