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市供熱時間 延長至4月30日

琿春市供熱時間
延長至4月30日

4月21日,記者從琿春森林山供熱有限公司瞭解到,琿春市2019-2020採暖期的停熱時間由4月20日延期至4月30日。

據瞭解,琿春市的採暖期為每年的10月20日至下年度的4月10日。為落實市政府每年的民生實事,該公司對採暖期“提前+延後”各十天,今年原計劃4月20日停熱。

近期,受冷空氣影響,琿春市出現明顯大風降溫和雨雪天氣。根據琿春市政府要求,並結合天氣實際情況,為保障居民的生活質量,該公司計劃延長10天供熱,且不另外收費。該公司工作人員提醒廣大用熱戶,供熱結束後,要注意檢查自家供熱設施,夏季停熱期間可對自家供熱設施進行閥門和管路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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