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不滿“醜照”,吃瓜群眾不必過分解讀

4月22日,浙江溫州“兩會”召開期間。市政協委員方海華髮布的一條微信朋友圈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4月23日 澎湃新聞)

方海華在朋友圈裡,轉發了她在小組討論會發言時,一家紙媒為她拍攝的數張照片,並直言:“這是媒體哪個攝影師拍的?把我昨天下午政協分組討論會上向書記、主席彙報的照片拍得這麼醜,還竟然放出來?就不能放張正常的嗎?早上開會時多人轉發圖片說這攝影師該去領盒飯了?”

對此,有人說,她的要求太高;有人說,她的“官僚氣”太重;還有人說,她只是在開玩笑。一條朋友圈被廣而告之後,因當事人政協委員的身份,演變成為了輿論事件。網友們的討論各有說法,似乎都“有理有據”,可大多數“斷言”都是沒有必要的且沒有意義的。

首先,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先不論在眾人眼中,記者的拍照究竟是“好”,還是“差”。涉事委員即是照片的主角,對“照片美醜”的判定,自然有最大的發言權。普通人自拍,尚且再三精修,以求展示完美形象。作為一名成年女性,不滿意報紙上的拍照效果,並沒有任何道德或作風缺陷。即便是政協委員,也不意味著對自己照片要求必須更低。

其次,涉及維護個人權益,理應得到包容。《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等相關法律,賦予公民對自己肖像的專有權。誠然,記者拍照是出於宣傳“兩會”報道的需要,個人訴求需讓步於公共利益,可這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已失去了個人肖像的支配權。政協委員不是“特殊人士”,表達聲音應該得到輿論包容。

再次,將她的朋友圈扯上“官僚作風”,未免言過其實。不可否認,“領盒飯”的抱怨未免過激,可仍侷限在個人情感的發洩範圍之內。市政協委員與媒體記者並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她在朋友圈中的發言,既沒有動用公權,也沒有刻意抬高自己的政治身份,更沒有居高臨下命令式的斥責。“官”的姿態不強,又何談官僚作風?

事後,雙方都進行了表態。記者方說:“技術上肯定沒有問題。”涉事委員說:“就是開玩笑的一句話。”當事人尚且如此“淡定”,吃瓜群眾就沒有必要過分解讀了。

歸根結底,這一條朋友圈狀態不過是個人社交圈中的“個人感想”,如何理解應放置在個人社交生活的表達語境下。上升至公共範疇,表達語境與接受語境的明顯差異,必然會滋生許多偏離當事人初衷的無端猜想。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遠大於正面影響,甚至會產生網絡暴力現象。

對於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官員,輿論應當持續監督,同時也應當有意地保護。只有將他們置於公平、公正的輿論環境下,才能促使他們發揮最大的職能作用。如此“上綱上線”“斷章取義”的挖掘和曝光還是少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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