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押再借款,合伙玩起“局中局”,贵州遵义两人获刑

2019 年 1 月,被告人李某、陈某某在红花岗区某小区经预谋后,由李某在汇川区上海路谎称租车去贵阳帮别人结婚,以 1200 元的价格向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一辆黑色小轿车后,在明知不得抵押的情况下,未经租赁公司与车主王某某的同意,陈某某协助李某将车辆开到贵阳花溪,二人慌称车主王某某是李某的妻子,该车辆是李某妻子“陪嫁”所得,以此骗取对方信任,将该车以 40000 元的价格抵押给周某某后,周某某让其朋友徐某某与被告人李某签订了抵押合同,被告人陈某某作为担保人,李某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借给陈某某10000 元,剩余钱款全用于网上赌博挥霍。



租车抵押再借款,合伙玩起“局中局”,贵州遵义两人获刑

▲资料图(来自网络)

租车抵押再借款,合伙玩起“局中局”,贵州遵义两人获刑

租车抵押再借款,合伙玩起“局中局”,贵州遵义两人获刑

经鉴定,被告人李某、陈某某所抵押车辆价值为171000 元。公安机关破案后,黑色小轿车已追回发还被害人王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陈某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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