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晉城涉及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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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省市場監管局舉行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邀請執法稽查處主要負責人公佈2020年我省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批典型案例,介紹相關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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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與應急管理處處長王飛

王飛:

各位記者朋友,上午好!歡迎參加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聞發佈會。我是宣傳與應急管理處處長王飛。

今天發佈會的主題是通報2020年我省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批典型案例。

當前正處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時期,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總局工作安排,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一方面繼續抓緊抓實抓細市場監管系統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違規野生動物交易、製假售假、哄抬物價、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一方面,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進復工復產和市場監管工作,精準施策,持續加大對市場主體的扶持力度,激發市場活力,提振市場信心。今天通報的案例,就是監管執法工作的具體成效之一。

今天我們特別邀請執法稽查處處長許鋒,副處長曹廷殿給大家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朋友們的提問。

今天的發佈會分兩個環節進行,首先請執法稽查處處長許鋒通報典型案例及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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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稽查處處長許鋒

許鋒:

2020年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批十件典型案件,是從今年以來全省市場系統查辦近3000件案件中評選出來的,與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密切相關。涵蓋了製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違規野生動物交易、虛假廣告宣傳、無證食品生產、惡意註冊商標、哄抬物價、侵犯知識產權等市場監管的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典型意義,將有力指導市場監管領域案件的查辦工作。

一、晉中市長城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哄抬口罩價格案

2020年1月,晉中市市場監管局對晉中長城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所屬門店價格遠高於平時零售價銷售3M口罩情況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間以24.5元/只的購進3M口罩6萬隻,於2020年1月26日至27日,在其所屬門店以每隻39.8元的價格進行銷售。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大同市鴻燊環宇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三無”口罩案

2020年2月,大同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大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和食藥環偵支隊對大同市鴻燊環宇機械配件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廠庫房存放了成品口罩60萬隻、半成品口罩190萬隻,以及大量包裝材料等。經查,上述口罩均為全英文標註,無中文標識、無生產廠家及生產地址、無檢驗檢測報告及合格證。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已對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將相關口罩產品送檢,並會同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三、晉城市“李文亮”等商標惡意申請及代理機構違規代理案件

2020年2月,陽城縣萬康源麵粉廠委託山西百家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李文亮”商標註冊申請,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兩個當事人分別存在惡意申請和違規代理的違法行為,分別對兩個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30000元的行政處罰。隨後,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範圍統一部署,對疫情期間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吹哨人”“火神山”“雷神山”“方艙”等商標註冊的企業與商標代理機構進行集中查處。

四、晉城市高平市郭某某銷售假冒“飄安”牌口罩案

高平市郭某為牟取暴利,購入假冒“飄安”一次性醫用口罩,並通過微信方式高價銷售至黑龍江、吉林等地,違法獲利1萬餘元。2月7日,高平市市場監管局查獲郭某未售出的口罩1000餘隻。經檢測,該口罩的過濾效率、無菌標準等檢驗項目均不符合標準,依據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與此同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另查辦涉及銷售假冒“飄安”口罩案件8起,罰款55.96萬元,有效震懾了該類違法行為。

五、運城市聞喜縣尚某、王某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貉子肉食品案

2020年1月,運城市聞喜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林業局查獲尚某、王某違規銷售未經檢驗貉子肉。經查,涉案人從河北省秦皇島購進貉子肉200只。屠宰後,未依法進行檢驗檢疫。尚某、王某二人在集貿市場進行銷售,二當事人未依法進行食品小攤販備案登記並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食用肉產品。截至案發時,二當事人銷售的貉子肉貨值1.1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二人予以沒收未經檢驗檢疫的貉子肉並處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太原市清徐縣藥材公司大藥房銷售假冒廣譽遠牛黃清心丸案

2020年3月,太原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對清徐縣藥材公司大藥房銷售的標示山西廣譽遠國藥有限公司的批號為005200201的牛黃清心丸(共153盒,貨值4.2萬元)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無法提供購進上述藥品的隨貨同行單、購進發票、供貨商資質文件以及檢驗報告,且藥品外觀有多處存疑。山西廣譽遠國藥有限公司出具了《關於牛黃清心丸真偽的函》聲明:該單位未生產上述批次產品。同時對上述產品進行了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產品。由於當事人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該案於2020年4月移送至太原市公安局。

七、晉城市山西國色天香生物科技公司發佈虛假廣告案

2019年12月底,晉城市市場監管局在對山西國色天香生物科技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現場有“牡丹之愛”“牡丹籽油”宣傳彩頁,經進一步核實並登陸該公司網站,主頁面上側圖文內容顯示有“含珍貴營養成分達數十種,被譽為最好的油”和“可有效防止心腦血管疾病和惡性腫瘤,調理各種慢性病效果明顯。央視人體試驗顯示,服用牡丹籽油6個月血脂平均降低24.8%,膽固醇平均降低24.5%。對治療口腔潰瘍、鼻炎、關節炎、皮膚病等疾病有奇效”等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該局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停止發佈該廣告並處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長治市山西青鳥驛站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產品案

2020年2月,長治市市場監管局發現山西青鳥驛站商貿有限公司倉庫內及送貨車輛存放的699箱(共13980瓶)無任何標識的消毒液。經檢驗,相關涉案物品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的國家有關產品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物品、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晉中市山西三和牧業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並虛假標註生產日期案

2019年12月,晉中市太谷縣市場監管局在對山西三和牧業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存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預包裝食品生產,並虛假標註食品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現場查獲標註日期為2019年12月16日的預包裝食品“精品肥牛卷”60箱,共300kg,貨值金額1.02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違法生產的“精品肥牛卷”,並處罰款20.4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運城市金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高價銷售防疫物資案

2020年2月,運城市鹽湖區市場監管局在對運城市金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檢查中發現當事人1月28日以85元/臺的價格購進“測無憂”紅外線檢測儀,1月30日以800元/臺價格銷售3臺;1月21日以45元/臺的價格購進“小安”紅外線額溫計,1月23日以590元/臺價格銷售3臺。該行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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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飛:

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請記者朋友們提問前通報所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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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報記者

山西日報記者:

請問我省市場監管部門在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等工作的重點有哪些?

許鋒:

感謝這位記者同志。今年市場監管執法稽查工作,要聚焦查處大案要案,在統籌抓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執法、合同欺詐執法、取締無照無證執法、網絡交易執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價格執法、虛假廣告宣傳執法、特種設備執法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四個領域執法工作。

一是新冠肺炎防控執法。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行動和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形成震懾態勢,堅決打贏疫情阻擊戰。

二是食品安全執法。落實“四個最嚴”專項行動,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經營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為重點,嚴厲打擊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三是質量領域執法。以違規家電、建材,化肥、地膜,“白色汙染”中塑料購物袋及環保涉及的淘汰產品,舉報較多的汽配、數碼產品,兒童用品、學生用品和康復輔助用品等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查處無合法資質從事認證活動的機構、虛假認證、買證賣證、認證嚴重失實、偽造冒用、非法買賣認證證書和標誌、認證價格違法等行為;加大查處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案件和計量、標準化等案件力度。

四是知識產權執法。繼續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加大案件督查督辦力度,嚴厲查處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依法打擊假冒專利、商標侵權、侵犯商業秘密、市場混淆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代理行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此外我們還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及生態環保領域的重大案件進行督辦,做好“掃黃打非”、防範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緝槍緝爆、農資打假、境外衛星電視秩序整治等工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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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山西分社記者

中新社山西分社記者:

作為市場監管執法稽查辦案部門,如何準確把握疫情防控和激活復甦山西市場經濟發展活力兩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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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稽查處副處長曹廷殿

曹廷殿:

我們作為市場監管執法稽查辦案部門,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慎終如初做好市場監管執法稽查各項工作,以更大力度落實“六穩”“六保”要求,為復工復產、復商復市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一方面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和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不受明顯影響。另一方面採取審慎包容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減少進戶頻次,優化辦案程序,快查快結違法案件,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具體講我們採取了“三嚴格三不要”措施,即立案時嚴格標準,有明確的線索和準確的認定及時立案,不要隨意擴大排查範圍;案件辦理中嚴格程序,注重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不要重複調查詢問;採取強制措施和實施處罰時要嚴格依法依規,慎用自由裁量,對於輕微違法、未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不要隨意採取查封扣押、責令停產停業等措施。保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的同時,努力保護企業主動調配貨源、合理設定價格等“保供穩價”的積極性,切實依法維護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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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市場導報記者

山西市場導報記者:

近期媒體曝光了一些企業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商標的行為,剛才發佈的案例也有這方面的內容。那麼市場監管部門是如何認定、查處商標惡意申請的行為?

許鋒:

這個問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回答。

一是商標的概念。依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是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二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概念。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所有人擁有專用權,他人不允許侵犯,國家鼓勵商標註冊並實施品牌戰略計劃。

三是商標禁用情形。商標法第10條規定了8種禁用情形,任何帶有民族歧視的,任何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以及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都是商標禁用情形。

四是商標法的修訂。2019年4月,全國人大對《商標法》進行了修訂,增加了對商標惡意申請、囤積出售行為的打擊條款。2019年12月,總局17號令《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的生效,更是對“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申請行為”如何判定、如何處罰做了進一步明確。

五是強化基層業務指導。我們利用“企業微信app”組建“山西市監執法辦案平臺”,實現了在線視頻會議、案件交流研討、諮詢授課、文件共享的功能,平臺直接對接企業,形成企業上報線索,業務精準指導,統一協調查處的一體化辦案模式。3月31日,圍繞當前“李文亮”等商標惡意申請註冊熱點案件進行了精準業務指導。

六是成效明顯。

疫情期間,我省的3家企業與3家商標代理機構,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李文亮”、“吹哨人”、“火神山”、“雷神山”、“方艙”等商標達11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省局對掌握的基本情況綜合分析,認為申請人及代理機構涉嫌不同程度的違法,對該系列案件進行線索轉辦,並派人現場督辦,克服種種困難,辦結全省首批商標惡意申請和代理機構違規代理的系列案,對所有當事人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處理。

王飛:

時間關係,今天的發佈會就到這裡。如果還有問題,可以隨時與執法稽查處進一步溝通。明天就是五一國際勞動節了,祝各位記者朋友工作順利、生活愉快、身體健康。

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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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山西市場監管 編輯:韓晉華 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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