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京津冀“2+26”城市重汙染天數同比下降39%

中證網訊(記者 劉楊)4月22日,生態環境部消息,近日,生態環境部向重點區域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了《關於重點區域2019-2020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生態環境部指出,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改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以及重汙染天數同比都在下降。

生態環境部介紹,2019年10月—2020年3月,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改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4.9%,重汙染天數同比下降39.0%,80個城市中,7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目標要求,75個城市滿足重汙染天數下降目標。

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發生重汙染395天次,同比下降36.2%,超額完成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汙染天數同比減少6%的改善目標。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發生重汙染60天次,同比減少58.0%,超額完成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重汙染天數同比減少2%的改善目標。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發生重汙染152天次,同比下降34.8%,超額完成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重汙染天數同比減少3%的改善目標。

生態環境部表示,從各重點區域看,“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長治;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安陽、濮陽和石家莊。重汙染天數最少的3個城市依次是陽泉、長治和晉城,分別為3天、4天和6天;天數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安陽、濮陽和石家莊(並列第二),分別為33天、25天和25天。

從改善幅度看,“2+26”城市中除太原和濟寧外,26個城市完成了PM2.5濃度改善目標。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中,除金華外40個城市完成了PM2.5濃度改善目標。汾渭平原11個城市中,除運城外10個城市完成了PM2.5濃度改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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