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还款了,对方起诉,判决时没到场怎么回事?

名品世家192


【每日讲法观点】民间借贷纠纷已经还款了,对方还起诉,判决的时候没有到场,很可能法院会做出对借款人不利的判决,因为法院并不知道借款人已经还款了,这种情形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同时出借人也涉嫌虚假诉讼。

还款了,出借人还起诉,借款人没到庭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案件中,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款,出借人仍然坚持起诉,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借款人还款以后,应当向出借人要回借条,或者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防止对方以没有还款为由再次提起起诉。

如果借款人没有向出借人要回借条,或者没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那么出借人完全可以凭着之前的借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借款人又没有到庭,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借款人放弃抗辩的权利,人民法院会根据现有的证据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最终由于缺少借款人还款的证据,可能借款人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然如果借款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之后,手中有还款的证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出借人这么做合法吗?

借款人已经将所借的款项全部还给出借人,出借人仍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行为不仅不合法,而且还涉嫌犯罪。

根据虚假诉讼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隐瞒债务人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债务的情况,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节严重,完全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罪。

总结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定要保留好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另外作为被告的一方,一定要积极的出庭应诉答辩,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答辩权利,如果作为被告的一方自己都放弃出庭应诉答辩,这让法庭如何查明案件事实的真相,如何做出公正的裁判文书?

另外每日讲法也提醒一些出借人,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部分款项,或者全部偿还了所借的款项,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将相应的款项扣除,对于故意隐瞒借款人已经还款的事实,情节严重的很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每日讲法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你说的判决时没到场,指的是一审时你不知情没有参加庭审,缺席判了吗?然后执行的时候,才发现被人起诉并且败诉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并且你确实还款了,且保留了相关证据,那么可以申请再审。虽然我国是两审终审制,但是对于确有错误的案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安博律师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存在,作为律师我代理过此类案件。

作为债务人您偿还了借款,有于法律意识淡薄,还款没让收款人打收条或者债权人的忽悠比如借条搞丢了等借口,导致借条原件未收回或销毁,造成在已经还款情况下,又被起诉的情况出现。

既然对方要起诉你还款,肯定想方设法让你不知道,让你开庭时无法出庭。比如起诉的时候在诉状上写你曾经用过的联系方式或者户籍地址,而你电话变了离开户籍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作为法院来说,电话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只有向户籍地址邮寄送达,邮件退回的话,只有以户籍地址为送达地址在报纸上公告,公告期满缺席开庭。这就是造成对方起诉开庭您没去的原因。还有一种是不懂法,认为既然已经还了钱,去不去法院都会判决对方输,殊不知,法官不是神仙,对方起诉要求你还款,你若已经归还,需要你举证证明,你开庭不去就放弃了举证和答辩的机会,这样法院也就只能根据对方的证据依法判决。

现在你可能是被限制高消费或者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才知道被起诉的事情,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依据已经还款的证据申请再审,要求法院撤销原判决,这样就无法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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