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11月起申報時這些附表取消了

在新《稅收徵管操作規範》推行後,申報將有這些變化:

從11月1日起,進行增值稅、消費稅申報這些附表取消了。

1

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時不再填報以下7張附表: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銷售明細表、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銷售情況統計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清單、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領用存月報表、機動車輛經銷企業銷售明細表、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部分產品銷售統計表。

2

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時不再填報以下2張附表: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銷售明細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清單。

3

取消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徵收備案。

4

取消了增值稅優惠備案,但納稅人在填報無償援助項目免徵增值稅優惠、鑽石交易免徵增值稅優惠、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徵增值稅優惠、黃金期貨交易免徵增值稅優惠、有機肥免徵增值稅優惠、上海期貨保稅交割免徵增值稅優惠、熊貓普制金幣免徵增值稅優惠、原油和鐵礦石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增值稅政策等8個增值稅減免事項,必須提交對應的附列資料。

5

取消了消費稅優惠備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