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格瓦拉如被“簽約”,此事歸根到底是否折射出社會的“病態”?

百味生活小布丁


不是折射社會的“病態”,而是人以群分的同“病”相憐罷了!通過這件事情,你就應該明白弘揚核心價值觀是確有必要的,價值觀的宣傳作用是潛移默化的。當初提出核心價值觀不是突發奇想,這是社會的一種需要。

怎麼說呢,社會本身就是被塑造出來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不管你怎麼塑造,你也只能是把握主流方向,社會有陰暗面永遠也不可能徹底解決。竊·格瓦拉如被追捧,被“簽約”算什麼?中國對吸毒控制夠嚴格吧,但是仍然有人販毒,有人吸毒。這是一種病態,不僅僅底層民眾有人吸毒,連明星也有。全世界都如此,“病態”不“病態”應該看主流,如果主流是病態的那就是大問題了。

這事發生以後,人民日報第一個出來發聲了,這說明主流媒體態度是鮮明的,至於說有人追捧也不奇怪,14億人口,1%都得一千多萬呢,什麼樣的人沒有?好逸惡勞追求享受也是人類的另一天性,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也實屬正常。

網紅現在是一種職業,社會上有各種韭菜可以收割,他們就像是網絡“遊牧民層”,對網紅經濟進行“搶掠”需要這麼一個精神圖騰。有人好這一口,就有人會扮演這個圖騰。至於說會不會任其發展,我覺得不可能,因為主流文化還是依據核心價值觀的。


文三曉


社會有些感冒了,要治!你說的沒錯,如果竊格瓦拉被什麼直播平臺簽約,那這現實這個社會對網紅的追求已經到了病態的地步。我甚至覺得,如果是哪個直播平臺敢這麼做,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到網信辦投訴這個平臺。

“打工是不可能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是竊格瓦拉的名言,他的話完全就是一個沒有廉恥的賊的厚顏無恥的說辭,如果一個小偷慣犯成為網紅,我們如何在社會上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鼓勵現在的小朋友都當賊,都去說一些出格的話當網紅麼?

據說有30多家企業想和這位竊格瓦拉簽約,我不清楚這些企業到底是怎麼想的,簽約一個有四次偷竊前科的人,對這個企業的品牌形象能有多大好處?難道表明用這個企業產品的人都是賊?這種只重視短期流量的行為,對企業的未來必然也是比較大的傷害。

所以正因為竊格瓦拉自帶流量,因此無數的網紅公司瞄準了他,認為他就是一個會下金蛋的母雞,絕對是香餑餑。據說現在有公司開價200萬,而且還可以談,我覺得這正說明這些網紅公司三觀喪失,早點倒閉早好。

當然,如果企業想收容他,給他正常的工作以幫助他,把他作為一個浪子回頭的正面典型來樹立,我覺得也是合理的,至少這個三觀還是挺正。幫助一個走入歧途的人走上正路是善心,而利用他是惡行。

當然,國家和社會都已經注意到這種情況,現在有的官媒已經擲地有聲,我也不相信哪個平臺感冒天下之大不韙來簽約一個賊。

當然,我覺得現在這些企業搶著簽約竊格瓦拉,其實也是在坑他,想利用他的自帶流量。但是如果直接被網信辦要求不允許讓他直播,這些企業必然也會第一個拋棄他,這些企業無非都是不安好心而已,本著不是治病救人的態度,而是自私的利己主義。


IT老菜鳥


最近回答這類問題太多了,此類事情真不應該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凡是被金錢和利益籠罩下的人,都會變得醜陋、扭曲,呈現出病態與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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