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名普通的檢察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

身為一名普通的檢察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

2014年和師弟討論一起合同詐騙案件

我出生在新中國成立的第38個年頭,2011年,作為剛入職的新兵蛋子,我頭一回穿上了檢察藍。

還記得那個時候,我剛從校園裡走出來,帶著一知半解的懵懂神情,就被政治部領導徑直領進了偵監科。老科長很高興地“收下了我”,同時喊來一個白白淨淨的“少年”對我說,這是科裡的小周,以後你就跟著他學。

我畢恭畢敬地喊了一聲“師父”,卻看到“小周”白淨的臉上閃過一絲緋紅。隨後周老師轉身拉出一塊小黑板,叫我找個凳子坐下,而他則開始一邊在黑板上龍飛鳳舞地寫板書,一邊信手拈來地介紹起來。

我趕緊掏出小本本,想努力記下師父說的每個字。審查逮捕、偵查監督、立案監督……末了,師父在這些我僅在法條裡見過的詞彙上各畫上了一個大大的圈。“這就是我們偵監工作的‘一體兩翼’,也是我們開展工作的核心。”

我似懂非懂地點點頭,看著周老師繼續在黑板上畫出兩條長長的線,他在線的上方寫下“審查逮捕流程圖”幾個字。而我的眼神,卻開始順著這兩條長長的線開始失焦,因為彷彿聽到一個小聲音在告訴我:

“從此刻開始,你的檢察人生就要起航了。”

壹 你心裡法律的樣子

進檢察院第一年我就碰上刑訴法大修,老科長給我這個檢察萌新佈置了個任務:研究刑訴法修改後給偵監工作帶來的影響。為了完成這份任務,我這個菜鳥也是抓耳撓腮,不僅把檢察內網上業務處的指導專刊翻了個遍,還拼命求助“谷哥”“度娘”,用了足足一週的時間,拼拼湊湊地,完成了一份所謂的“研究報告”。

說實話,當年剛進院來的我,遠沒有現在這麼“厚臉皮”,是個說話細聲細語、跟領導說話都會不由自主低下頭的小姑娘。故在面對一份自己都沒啥自信的“研究報告”時,我都不敢直接上交,而是刻意等到老科長下班以後,偷偷地擺在他的臺子上。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老科長突然把大家召集起來開晨會,而晨會的第一項議程,就是集體學習我這份“研究報告”。

“影響一,進一步明確了逮捕條件,在逮捕必要性方面列舉了‘社會危險性’的五種情形……”,當著全科老師前輩們的面,我

緊張而乾巴巴地讀著“研究報告”裡寫的內容。老科長一直耐心聽著,一次都沒有打斷我的發言,直到會議結束後,他才過來拍拍我的肩膀,說:“再跟老師們多辦一段時間的案子,你會更有感覺。”

領導的話是什麼意思?我認認真真地點了兩下頭,卻依然琢磨不透。就在我想到發呆的時候,師父已經神不知鬼不覺地走到我桌邊,“啪”的一下,放下一堆案卷,把我從胡思亂想中拉回,師父說:“小陳,把這個案子好好看看,下午我們去提審。”

我瞥了一眼,案子的封面寫著四個字:妨害公務。我打開第一本案卷的第一頁,看到的卻是一張醫院的照片。我看到報捕書上列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平日工作的時候,我們習慣性地把犯罪嫌疑人稱作“對象”。但在這個案子裡,他們還分別有各自獨特的稱號,分別是“奶奶”、“大姨奶奶”和“姑姑”。這個是什麼樣的案子,我充滿好奇地閱起捲來。

原來,這個案子的發生,起源於一個悲劇。一個孕婦在本市一家醫院裡誕下一個嬰孩,因為嬰兒有先天疾病,故在出生後緊急轉入本市一家知名婦產醫院診治。但是怎奈無力迴天,在出生的第三天,嬰孩夭折。

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的家屬痛不欲生,繼而在醫院裡大鬧了起來。警方隨即趕來,要把家屬們帶走,家屬們對民警的執法行為進行阻撓,推、拉、踢、踹,甚至有人還在警察的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奶奶”“大姨奶奶”“姑姑”這三個稱號,原來是這個因為先天不足而永遠離開了世界的孩子原本可以對她們的稱呼。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翻案法條,單從表面看,這並不是一個多麼複雜的案子,畢竟法律的規定也十分明確,家屬用暴力抗拒執法,還導致民警受傷,構成妨害公務罪並無障礙。但辦案子,就真的只是看案子和法律規定這麼簡單嗎?

在審查期間,我們瞭解到了更多的情況。案發後,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後被刑事拘留,但之後其他家屬們的情緒卻並未就此冷靜。經過多方走訪我們發現,家屬與醫院之間一直存在誤解,家屬們誤以為是醫院延誤診治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因此才會情緒激動,而院方則認為是家屬單純鬧事。

此外,案發後,剛剛分娩完的產婦,因為遭受痛失嬰兒和家屬被抓的雙重打擊,情緒極不穩定,已經出現產後抑鬱等傾向,還有一同被抓的“孩子姑姑”,自己家裡也有幼小的孩子……各種因素作用下,這個本來可以歡歡喜喜地迎接新生命的家庭,卻因為這一事件面臨支離破碎的境地。

那一次,我們沒有簡單地對這起案件的審查結果做出決定,而是根據新刑訴法的規定,第一次依職權啟動逮捕訴訟化審查程序。我們請來公安機關、辯護律師、醫院代表及犯罪嫌疑人家屬到場,想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再做出決定。

這一次訴訟化審查的效果,竟然遠遠超出了我們的預期。在我們的主持下,各方充分發表意見,溝通之下,犯罪嫌疑人家屬當場就主動請求向公安機關和醫院道歉,當天又與醫院達成書面和解協議,一個原本可能更加激化的矛盾,就這樣化解了。

在審查的最後,作為主持人的師父說了兩句話,第一句是對家屬和律師說的,他說:“犯罪嫌疑人已經在這個城市生活十多年了,之所以選擇到這裡生活、

打工,把第二代帶到這裡成長,甚至讓第三代也降生到此,是因為這裡有良好的生活、治安環境,而這樣的環境離不開公安民警的日夜守衛,所以人民警察的執法權威,任何時候都不容侵犯。”

第二句是對民警和醫生說的:“在座每個人都有孩子或希望早日有孩子,但很少有人會經歷喪子之痛,這樣的痛,即便是以迎接新生命為己任的醫院,心痛程度也不能與家人相比,在這樣的情感落差下與醫院發生糾紛,進而與民警發生衝突,與那些無視社會管理秩序、暴力襲警的妨害公務案有明顯區別,這些我們在做司法判斷時必須考慮。”

我聽著師父慢慢而又鏗鏘有力地說出這番話,突然心頭一熱。原來,這就是老科長說的“辦案的感覺”。

通過案子,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犯罪、罪責、刑罰,更多的,其實是這個複雜的社會百態。而在面對複雜的社會情況時,身為司法工作人員的我們,不能僅僅將目光鎖定在法律條文本身,還要綜合考慮法律與社會實情之間的複雜交合,並用自己的經驗、理智、感性、良心,為每一起糾紛,找到“最優答案”。

貳 司法者的本來模樣

身為一名普通的檢察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

2015年,同事幫我的隨手拍

在跟著師父辦了一段時間案子後,我也開始自己辦些簡單的小案子,而一個非法持有毒品的案子卻是一起小案中藏著“大事”的案子。

案件來源是一名被關押在戒毒所裡的戒毒人員主動“自首”,寫信到自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揭發自己家中藏匿有數量較大的毒品。案子看起來挺簡單,犯罪嫌疑人是自首,供述態度非常好,毒品是民警接到“自首信”後到犯罪嫌疑人家中當場查獲的,見證人也在場,當場稱了分量,數量也達到了“數量較大”的入罪標準。可是面對這起簡單案件,我卻總是有些不放心,說不上哪裡不放心,就是潛意識裡覺得“有哪裡不對勁”。

去戒毒所提審的時候,做完了訊問筆錄走出來碰到戒毒所的管教,我隨口問了一句,這個人為啥進來的?管教立馬來了興趣,兩眼放出了八卦的光,湊到我耳邊低聲說,這個傢伙在家裡毒癮發作,差點拿刀砍了自己老孃。

嗯?有意思了。

一瞬間,我突然明白了這個案子不對的地方——一個吸毒的人,如果家裡還有大量存貨,怎麼會毒癮發作?

經過仔細抽絲剝繭,外圍調查,我們才發現,這個案子之中,還有一個案子,果然一切沒有看起來那麼簡單。

原來犯罪嫌疑人所謂藏匿在家中的毒品,並不是自己進入戒毒所之前購買的。而是在他自首之前,指使自己的爸爸去幫他買好、藏匿,再把藏匿地點告訴了他的。這樣看來,真正非法持有毒品的,不只是嫌疑人,還有他的爸爸。而他們做這一切的原因,僅僅是聽說看守所裡羈押的條件更好些,以及看守所服刑結束之後,能不用再次回到戒毒所,可以早點回家。

我發了一個追捕文書,將嫌疑人的父親也“追拿到案”,面對我的訊問,嫌疑人父親泣不成聲。“我就這麼一個兒子,實在是捨不得他受苦。”“他說在戒毒所裡面日子難過死了,我不能不幫他想辦法啊。”……

看著老父親一口一句捨不得,一口一個沒辦法,讓我無法不動容。但是與此同時,我卻更加堅定了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決心,因為那時候的我已經明白,面對這位父親過度的“溺愛”,只有法律嚴肅的處理,才是對這個已經誤入歧途的家庭最好的“溫柔”。

叄 檢察藍對你意味著什麼

身為一名普通的檢察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

2016年,參加上海檢察機關業務競賽

幾天前在網上看到一個熱門討論:“身處各行各業的普通人,我們能為祖國做點什麼?”

有一個高贊回答說,做好自己的工作,堅守自己的崗位,就是為祖國做貢獻。

司法改革之後,許多人往一線跑,想當員額檢察官。而我因為一進來就被分配在一線工作,幸運地在工作第六年,就通過遴選,進入了員額。

說實話,對我而言,辦案子這件事,能帶來的快樂太多了。我喜歡拿到新案子,發現是沒碰到過的新罪名時,立馬打開一本通研究刑法條文、找司法解釋的激動和雀躍;我喜歡拎著手提包,走進看守所與形形色色犯罪嫌疑人鬥智鬥勇時的自豪與緊張;我喜歡經過緊張的一天,終於審完一起案件,十指飛動,在鍵盤上敲完審結報告最後一行字時的輕鬆與釋然……

但隨著工作年限的增長,一些事情讓我意識到,辦案,其實並不是檢察工作的全部。當一個重大案件發生,檢察官投入大量時間精力進行審查,最後因為證據不足不予批捕或者起訴時,引來的卻不是民眾對於檢察官恪守證據的稱讚,反而質疑司法不公時;當辯護律師一份煽情的辯護詞將他的當事人渲染成一個為母復仇的熱血男兒,導致民意激昂,質疑公訴人起訴意見書上量刑建議的準確性時;當檢察機關充分利用好自己的不起訴權,探索建立對輕刑刑事犯罪以更加有效、更加低成本的方式進行處理,卻被網絡輿論“帶節奏”指責是輕縱犯罪時……

我發現,在司法工作者的盡心盡力勤勤懇懇與民眾對司法工作的認識之間,還存在一條很大很深的鴻溝。

所以,在新中國成立七十週年前夕,我調動崗位退出了員額成為一名專門做檢察宣傳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員。曾經,我帶著筆記本電腦,是為了和助理一起去看守所提審,通過細緻的審查和仔細的訊問,不放過案件的任何一個蛛絲馬跡,現在我的手指在筆記本上飛舞是為了記錄下檢察官們進行司法辦案的點滴瞬間,是為了寫出檢察工作的辛酸苦辣。

身為一名普通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

我想,用自己對這份工作的理解,寫出一些人人可懂、人人願看的故事,努力拉近檢察工作與百姓之間的距離,就是我這個在普通崗位上的平凡檢察人所能做的事。

我愛檢察藍,我喜歡這身檢察藍給我帶來的那份不一樣的觸動與感悟。馬上,新中國要走過七十週年,而我也將走過自己的第九個檢察歲月,新的歲月,新的崗位,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好好加油!

(本文首發於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我已加入“維權騎士” rightknights.com 的版權保護計劃,歡迎轉發、分享,轉載請留言)

身為一名普通的檢察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身為一名普通的檢察人,我能為檢察事業做點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