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想要和兒子住,被嫌棄卻不自知

誰都有父母,贍養父母本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可是一旦做父母的,尤其是做母親的把自己的兒子作為私有財產,即使兒子成年了,也覺得兒子的生活與自己的生活是沒有界限的,拿著兒子家的鑰匙,自由出入兒子兒媳家,還在兒子家裡邀請客人。這種完全不把自己當成別人生活的闖入者,這就是很大的問題。

現代的婚姻相較於過去,很不穩定——每年離婚率居高不下,除了現代人對於自我認知的提升,對婚姻品質要求的提高外,來自父輩的壓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婆婆想要和兒子住,被嫌棄卻不自知

常常聽別人說,“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在過去也許確實如此,畢竟那時候大家都住在一起,可是隨著商品房的發展,隨著大家族變成原子化的小家庭,婚姻的主要矛盾應該也有所變化才對。

然而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外部條件的變化,如果不能引起內部的改變,一切都是枉然。

小銳的媽媽娜姨,覺得她這一生最大的驕傲就是養育了兩個兒子。由於小銳的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做母親的她,可以說是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早年她幾乎無時無刻不與孩子在一起,這樣的經歷讓她覺得:孩子是她的全部,而她也是孩子的全部。

也許在孩子沒有成年的時候,娜姨如此覺得並沒有問題,可是隨著孩子們陸續結婚,組建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住處。作為母親的娜姨卻不願和自己的丈夫長時間一起居住。她總是認為自己的兒子離開她,就是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原本被她寶貝的兒子,娶了老婆後,居然要在家裡做飯拖地,這簡直不能忍受。

由於早年長期與老公分隔兩地,到了五六十歲一起居住,娜姨對自己的老伴各種看不慣。兩人幾乎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夫妻間生活的不和睦,讓娜姨想要留在兒子們所在的城市,可她老伴卻想回老家頤養天年。娜姨想留下,卻沒有自己安排生活的能力,除了和自己老伴挑刺,爭吵外,也做不了什麼。

娜姨上街買衣服要人陪,兒子沒時間,她自己就不去,即使熱得中暑,冷得發燒也硬扛著。讓她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大概能做的就是串串門見見老鄰居,或者上菜市場買個菜做個飯。剩下的時間就是呆在家裡看電視。

在兒子們面前,娜姨是一副“我的需要你應該滿足,不然就是不孝!”、“我都是為了你們好”,“你不聽我的,不行!”、“你居然沒有天天給我打電話!”這樣一個即想管所有事情,又沒有獨自生活能力,即強勢又柔弱的形象。

娜姨從不羞恥於在兒子面前哭鬧。對於已經成年成家的兒子們,娜姨一向就是隻要事情不如自己所想,就哭就鬧直到兒子們妥協。對於這樣的母親,小銳和他弟弟也是疲於應付。除了讓步,他們也只能選擇互相幫扶分擔老媽的注意力。

小兒子是先結婚的那個,因為他老婆是找的同一個地方出來的女孩,所以娜姨對自己的小兒媳尤其苛刻。她用當年她做媳婦時的那一套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小兒媳。每每娜姨在小兒子家住得超過一週,小兒子就不得不給自己哥哥打電話求救“你快把媽接走,再住下去,我和阿燕就要離婚了。”

大兒媳書讀得多,年紀更大些,收入也高,受過高等教育,來自不同的省份,比誰都很有自己的想法。娜姨的普通話並不好,由於不能順暢溝通,她的管東管西在大兒媳面前幾乎沒有用武之地。娜姨即使住在大兒子家,大兒媳和她也沒有交流,娜姨只能躲在房間裡對著大兒子哭。

無論是娜姨的兒子們,兒媳們,就連她的老伴都沒辦法解決她這種嚴重的“兒子依賴症”。

婆婆想要和兒子住,被嫌棄卻不自知

兒媳們覺得,“婆婆(娜姨)你想留在城裡,可以啊!自己找房子住,別打擾我們的生活就可以!”可是娜姨覺得,“我兒子的就是我的,兒子的家就是我的家。”

大兒媳問過自己老公小銳,“既然你媽這麼離不開你,當初為什麼要讓你結婚?把你拴著身邊不是最好的方法!”

小銳回答是,“她也不想耽誤我的人生大事。”

這就是一個無解的難題。

娜姨離不開兒子,不願耽誤兒子,為此她可以忽略周圍無辜被牽扯進她的生活,她的願望的兒媳。

婆婆想要和兒子住,被嫌棄卻不自知

當然說到最後,其實不難發現,這一切除了是觀念引發的問題外,還是由於小銳和他的兄弟,他的父母都窮。這也是窮引發的矛盾!

正如《我不是藥神》裡說的,“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如果娜姨是個身價千萬的女人,或者身負千萬終身壽險或者年金險的富有女人,那麼她嚴重的心理疾病也將不是大問題。如果她能隨便一擲千金,在兒子住的附近買套房,僱個保姆照顧自己和兒子,那麼即使她身體不大好,即使她時不時打擾兒子的生活,這種種讓人煩惱的問題,看在錢的份上,都不會變成惹惱兒媳們的麻煩。

可惜娜姨沒錢,她的兒子們因為她扭曲的心理從小被她拴在身邊,兒子們也沒多大成就。所以生活的瑣事成為困住這一家人的難題;所以娜姨除了爭吵,除了哭鬧也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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