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393 證券簡稱:粵泰股份 編號:臨2020-021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原預計披露日期:2020年4月30日

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延期後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20日

一、審議程序情況

2020年4月17日,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泰股份”或“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議案》,議案以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通過。

二、延期披露的說明

(一)無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審眾環”)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中審眾環駐地及負責實施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審計的團隊重要成員居住地均在武漢;粵泰股份總部及重要組成部分分佈於廣東、湖南、海南、柬埔寨等地。因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中審眾環的審計程序尚未完成,無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2019年年度審計報告。

(二)受疫情影響事項及程度

經中央批准,從4月8日零時起,武漢市解除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序恢復對外交通,離漢人員憑湖北健康碼“綠碼”安全有序流動。中審眾環審計項目組已於4月13日赴公司總部所在地廣州開展現場審計工作,但國內部分地區由於當地防疫指揮部要求,項目組成員到達後需在指定酒店隔離14日,因此當前仍採用遠程審計方式執行審計程序;同時由於境外柬埔寨地區疫情防控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目前暫無法安排人員前往境外實施現場審計工作。依據已完成的遠程實施審計程序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和編制的審計計劃,中審眾環預計公司2019年年報審計尚需實施50-60日的現場審計和出具報告階段的審計工作才能完成。

三、當前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針對公司2019年年報審計,中審眾環目前已完成審計風險評估與審計計劃階段工作,針對預審計截止2019年10月31日的內部控制測試及初步評價、進一步審計程序,針對年報截止時點的分析性程序及部分檢查程序等。

在未實施現場審計前,中審眾環無法實施以下重要審計程序:針對公司重要銀行詢證函實施跟函程序;實施往來函證程序;實施檢查記賬憑證、原始單據等細節測試;實施上述審計程序後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報告階段的審計程序等。由於無法開展現場審計工作,針對公司財務報表審計的各重要科目(如貨幣資金、借款、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存貨、往來科目等)均受到廣泛限制,各科目的相關認定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中審眾環認為,依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上述程序對於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實施上述程序可能導致中審眾環的審計範圍受到重大限制。

中審眾環同時樂觀預計,隨著現場審計的實施,上述審計受限情況將得到顯著改善。

四、應對措施及預計披露時間

1、已採取的重要措施

為儘快完成審計工作,中審眾環積極採取以下重要措施:

中審眾環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對年報審計工作的影響,2月初即提出以下總體要求:切實遵守審計準則規定、落實監管部門要求;識別疫情對整體審計工作的影響,調整項目管理和流程安排;保持職業懷疑,識別和應對舞弊風險;運用職業判斷,設計和執行審計程序。及時調整質量控制流程,技術部門發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技術提示並加強技術支持。

審計項目組參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執行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及事務所技術指示等,關注、識別新冠肺炎疫情對公司2019年年報審計事項的影響,積極通過遠程執業方式開展審計工作,統籌安排審計進展。

2、擬採取的重要措施

中審眾環還將採取以下重要措施:統籌安排審計資源,保障公司年報審計項目的及時完成;項目合夥人加強對公司年報審計項目的督導;項目組與公司充分溝通,有效利用現場審計工作時間,保質保量執行遠程方式下未執行的審計程序等。

3、預計完成審計報告的時間

根據審計工作計劃安排及與中審眾環的溝通,公司擬於2020年6月20日出具審計報告。

五、會計師事務所結論性意見

中審眾環出具了《關於延期出具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之審計報告的專項說明》,結論性意見如下:

“按照前述中國證監會公告[2020]22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發[2020]23號的規定,編制和披露《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告》(以下簡稱《延期披露公告》),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審核證據是粵泰股份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審核工作的基礎上對《延期披露公告》發表審核意見。

我們認為,《延期披露公告》所載內容,與我們已實施粵泰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和了解到的相關情況,在所有重大方面沒有發現不一致的情況。”

六、上網公告附件

《關於延期出具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之審計報告的專項說明》

特此公告。

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二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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