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出這兩招,就能解決中小企業困難!

要解決中小微企業困難,同時為穩定就業,要儘快從“貸款”和“租金”上著手。

以下是我的兩點建議。

1.關於貸款:“特殊時期”執行特殊貸款條件。依據現階段企業社保賬戶留存購買社保人數發放企業貸款,依照每位社保員工3-5萬的貸款額度放貸。貸款期間,企業每減少一位員工社保則立即償還由該員工社保所獲得的貸款款項。企業及法人徵信不佳的不予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到期不還,營業執照應予以取締,10年內該企業股東及法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法人、股東或其它職務,5年內不得從事個體經營。

我只出這兩招,就能解決中小企業困難!


2.關於租金:立刻頒佈“緊急徵用條例”,要求“所有經營場所出租方”至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1日在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簽訂的租賃合同金額上下調50%,若該出租場地存在“按揭貸款”,則按照租賃合同金額的65%執行。2020年2月1日起已經繳納的租金用於後期抵扣,租賃方不予退還。

以上所述之房東是國家發展的受益者,在此危難之際,理應與國家及經營者一道共渡難關,提現公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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