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瀚海停車場刮花私家車不賠錢,保險公司都看不下去了……

出了事故,我們都希望趕緊拿到賠償,可您聽說過保險公司催著客戶來拿錢,客戶就是不去領的事麼?事情還得從3月份,鄭先生把車開進瀚海海尚地下停車場的時候說起。

鄭州的鄭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他開車進入停車場,在入口處接受防疫檢查時,停車場門口的一個鐵架子突然倒了,造成自己的車外觀多處受損。

鄭州瀚海停車場刮花私家車不賠錢,保險公司都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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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海尚的地下停車場投保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停車場責任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理賠員出了現場,對鄭先生的車也進行了定損。按理說,賠償的問題應該很快就能解決。

鄭州瀚海停車場刮花私家車不賠錢,保險公司都看不下去了……

可是讓鄭先生沒想到的是,瀚海海尚做為一家靠服務“吃飯”的商業企業,竟然擺起了“譜”。商場物業公司說他們需要走流程,然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可是這流程一走就是20多天,卻始終沒有任何進展。無奈,鄭先生只好自己掏錢先修了車。

鄭先生的賠償金到底什麼時候能拿到?接到投訴,《直通1041》記者找到了瀚海海尚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場管理工作的王經理。王經理說,公司還差一個領導的簽字,然後才能走保險理賠。“鄭先生還需要再等等。”

鄭州瀚海停車場刮花私家車不賠錢,保險公司都看不下去了……

對於王經理的說法,車主鄭先生表示不能理解。鄭先生認為,停車場應該先賠償自己的修車費用,然後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你們現在為什麼把這個程序倒過來,讓我自己掏錢修車,然後再等著你們走保險流程?”

面對車主鄭先生的質問,物業公司王經理卻說:“公司沒有墊錢的義務!”

記者瞭解到,在事故發生後,物業公司在沒有賠償鄭先生的情況下,迫使鄭先生簽了一份已經拿到了賠償款的證明。根據中國人壽《機動車輛停車場責任保險條款》第三十三條: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直通1041》欄目組法律顧問表示:

安裝在公共場所的鐵架子倒塌,瀚海海尚應該承擔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他們以是否能夠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能夠拿到多少來作為支付受害人損失的條件,這樣做既不合法,也有悖於做為一家商業企業的誠信原則。

由於物業公司不配合記者的調解,記者只好聯繫了瀚海海尚項目行政總監王總。王總監表示商場沒有財務權,無論是先賠錢還是先走保險,都需要走流程,他也承認流程走的確實慢,但他向記者承諾,會加緊辦理。

在記者聯繫過項目部負責人後,車主鄭先生終於接到了物業公司的回覆電話,電話裡,王經理的態度雖然有了積極轉變,但是事態並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

鄭先生十分無奈地告訴記者:“快一個月了,這還是他們第一次主動聯繫我。但還是說差一個領導簽字,具體時間還是定不下來!修車的費用雖然不多,但是最近一個月受疫情影響,我們公司都沒有什麼進賬,我個人壓力很大。”

記者只好幫助鄭先生聯繫了人壽保險鄭州分公司,保險公司表示願意配合車主催促停車場辦手續,可是,保險公司一連給瀚海海尚打了兩個電話,停車場方面的工作依然是毫無進展。

保險公司竟然還得催著客戶來“拿錢”!鄭州人壽保險理賠部韓女士向記者表示,他們再催最後一次。“如果瀚海公司還是往後拖,我們就從保險公司這邊想辦法,如果還不行就簡化程序,直接把錢賠償給車主。”第二天,保險公司韓女士給記者回了電話:瀚海海尚的索賠資料收到了。

在車主、媒體和保險公司三方的不斷催促下,一直雷打不動的瀚海海尚物業公司終於走完了內部流程。保險公司也表示會盡快審核資料安排理賠。

歷經周折,鄭先生事情終於得到了解決。錢不多,事兒不大,但是瀚海海尚做為一家商業企業,遇事卻不能積極解決、主動擔責,甚至把自己公司的“內部流程”當做“招呼”客戶的擋箭牌,那麼,“把客戶當上帝”就只能是一句蹩腳的宣傳語。(記者 海洋)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

編輯:霍棠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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