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粉紅曾經是最爺們的顏色

前些天在媽媽群裡跟大家討論給娃買衣服的話題,很多媽媽抱怨自己家的娃是個男孩,不能買粉紅色衣服,無法滿足少女心,然而,曾經何時,粉紅可是最爺們的顏色啊!


在18、19世紀,歐洲一些盛行天主教的國家裡,特別是德國,人們普遍認為粉紅色是被稀釋的血液的顏色,穿粉紅色是最有男子氣概的。

法國大革命之前,世界各地都有關於著裝的規定,服裝的面料和顏色必須與所屬的階級地位相配。在歐洲,紫紅色標誌著貴族的特權,在中國,明亮的黃色專屬於皇帝。在漫長的中世紀,只有亮麗的顏色才被認為是漂亮的,這是因為亮麗純正的色彩其染料價格昂貴,有的需要從外國進口,生產和印染工藝繁複,所以只有權貴階層才穿得起。

染色布料不僅成本高,有的洗了還容易掉色,古時候印染技術比較落後,只能通過植物、礦物、動物提取顏料。從紅花、茜草、蘇芳等植物中,都可以提取出紅色顏料,再進行一定稀釋,就得到粉色了。

其實,粉紅曾經是最爺們的顏色

喬託《奧尼桑蒂聖母子》(1365)

宗教題材相關的畫作中,聖母總是穿藍色,幼年的基督穿粉色。從1365年喬託的《奧尼桑蒂聖母子》一直到17世紀巴洛克時期穆裡羅畫的聖家族,我們可以看到基本上童年時期的耶穌都是粉色打扮的。

童年耶穌的形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那個時候普通兒童的形象。在古代,並沒有所謂童裝一說,孩子的衣服都是大人的縮小版。所以這間接說明了,粉色的衣服,也是成年男子的專屬。

18世紀末19世紀初,另歐洲聞風喪膽的拿破崙就是粉紅色的鐘愛者。他率軍五破英、普、奧、俄等國組成的反法聯盟,打贏五十餘場大型戰役,其最輝煌的時候,歐洲除英國外,其餘各國均向拿破崙臣服或結盟。而在他的軍團裡,軍裝上有非常多的粉紅元素。

而粉紅在中國的古代,依然是貴族男人的“特權”。

魏文帝曹丕的九品中正制中提出“以紫、緋、綠三色為九品之別”,自此正式確立了以顏色區分官服等級的制度。

《舊唐書·高宗紀》記載:“敕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深緋,五品淺緋,六品深綠,七品淺綠,八品深青,九品淺青。”其中五品官員的“淺緋色”就是粉紅色。

到了唐代,高宗不但對官服分了顏色,對官服腰帶也作了規定:“文武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帶。四品服深緋,五品服淺緋,並金帶……”

在白居易曾擔任過太子左善贊大夫,是東宮太子府的屬官,負責諷喻規勸,官階為正五品上,也就是說白居易的官服就是粉紅色的。

其實,粉紅曾經是最爺們的顏色

撒馬爾幹壁畫上的唐朝使者


唐以後的朝代基本都會參照唐代以紫、緋、綠、青四色定官品之高低。 到了宋代,官服顏色略有改動:一至四品服紫,五品六品服緋,七至八品服綠。 而至明清時,用顏色標示等級已遠遠不止於服飾整體顏色方面,還包括衣服各部分的顏色。

與之相對應的是古代女子著裝大部分是綠色,男人大紅大紫,身份顯赫;女人青衣黛眉,雍容大方。所謂“紅男綠女”就是這個意思。

粉紅第一次出現在女性身上,要提到法國皇帝路易十五的著名情婦、社交名媛蓬帕杜夫人,因為她喜歡這種顏色,粉色還一度成為流行時尚。年輕時候的蓬帕杜夫人就喜歡粉色,“她或者穿著淺藍色的衣服、坐著粉紅色的馬車,或者穿著粉紅色的衣服、坐著淺藍色的馬車”,停在國王的必經之路上,終於引起了注意。

作為路易十五時期二十餘年的法國實際皇后,再加上對美麗事物的天然敏感和擅長色彩搭配,蓬帕杜夫人成了當時時尚的引領者和洛可可風尚當之無愧的推動者,洛可可彩粉畫中的粉紅色和薄荷色是蓬帕杜夫人最喜歡的顏色。她把塞夫勒瓷器變成寫字桌上的流行飾品,其中一款經典粉色因此被稱作蓬巴杜玫瑰紅。

但在洛可可時代,蓬帕杜夫人的粉紅色迷戀反而使其最終成為了禮拜儀式的色彩,粉紅色仍然男性象徵色。當時,富裕的貴族捐獻出他們棄置的衣服給教會,這些衣服可以修改為做禮拜的長袍和裝飾幃簾。但教會根本無法利用這些粉紅色的面料,因為只有白色、紅色、黑色、紫色才是屬於教會的色彩,於是粉紅色在1729年被宣佈為禮拜儀式中所使用的色彩,自此天主教的神職人員在基督降臨節期間的第三個星期日和齋期的第三個星期日會穿粉紅色。

1453年,土耳其人攻佔了君士坦丁堡這個古代印染藝術的中心,一些手工業者逃亡。印染的秘方隨著這些工匠傳到了各處,這讓世界各地都能印染人們需求的顏色了。印染從一種神秘的科學發展成為一種手工業,方法也更加簡單化,有光澤的色彩和深顏色在價格上的區別開始縮小。

到了19世紀,德國化學家首先發現了苯胺染料,這種合成染料因為價格便宜,不易褪色,很快風靡世界,這也導致曾經稀罕的色彩的普及和貧民化。1877年,比利時法語作家德科斯特在他的《淘氣包梯爾》一書描寫了一次穿越低地國家,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的旅行,所到之處無不為色彩的民主化感到吃驚,他看到大街小巷裡的人們都穿著色彩繽紛的衣服。在阿姆斯特丹,“人群中有許多紫色和粉紅色的亮點,這是荷蘭的家僕們最喜歡的顏色。”在店鋪裡,看到各種款式,色彩多得令人眼花繚亂的絲巾和織物。曾經像紫色這樣尊貴的色彩都不再是財富和華貴的象徵,更不要提粉紅色了。

其實,粉紅曾經是最爺們的顏色

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中,20世紀20年代的蓋茨比身著粉色西裝


雖然粉色不再是階級劃分的標誌,但仍然是男性的追捧。在19世紀,英國的兩所貴族男校,伊頓公學和威斯敏斯特公學的賽艇隊為了爭奪誰有資格用粉色作為學校的代表顏色舉行了比賽,結果威斯敏斯特獲勝。

19世紀最受歡迎的騎馬服裝,猩紅的獵狐夾克就被稱為“Pinks ”。而其始作俑者,倫敦高級服裝定製店Thomas Pink 也樂於與粉色傳說交纏在一起。1893年,《金融時報》採用了Salmon-Pink(鮭魚粉)色的新聞紙,在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

1918年,《家庭婦女期刊》仍在強調:“粉色是更強烈堅決的顏色,適合男孩。藍色更柔和更精細,適合女孩。”

1945年,粉色的男性時尚在馬薩諸塞紮下了根,其代表便是南塔克特紅褲子(Nantucket Reds),這種褲子本來是給紐約遊艇俱樂部準備的,但因其標誌性的紅色會因時間的流逝而越來越粉,而深受常青藤學院男生的偏愛。

二戰時,英國海軍元帥路易斯·蒙巴頓還把自家的軍艦塗成了粉紅色,並獲得一個新的名字“粉紅女郎”。事後他跟人解釋說這種塗裝是有科學依據的,因為它看上去很像黎明或者黃昏時天空的顏色。

“粉紅女郎”的戰鬥生涯裡最輝煌的一戰當屬挪威戰役的最後階段,在那場盟國海軍和德國海軍均損失慘重的大戰中,“粉紅女郎”不僅自己活了下來,還神勇的完成了掩護友軍撤退的任務。不過後來該艦還是被德國空軍擊沉了,主要是因為蒙巴頓指揮著“粉紅女郎”大白天的在海面上溜達,那一抹耀眼的粉紅,飛行員想看不見都難。

粉色開始向“女性化”發展應該從嬰兒服飾開始。20世紀初,柏林的大商店的時裝目錄上,男孩和女孩的嬰兒服只有白色。當時的商店只出售白色、褐色的嬰兒鞋,嬰兒穿粉色或藍色的時尚,直到20世紀20年代才流行起來,因為這時人們才有能力製造耐洗無毒的染料。

其實,粉紅曾經是最爺們的顏色

20世紀初的嬰兒服飾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的繁榮時代,母親們從親手給孩子做衣服轉向了購買成衣。為了增加更多的消費需求,首先就得打破當時人們心中約定俗成的男孩女孩都可以穿同樣顏色的觀念。不然,弟弟穿姐姐的,妹妹穿哥哥的,新衣服的消費需求就永遠增長不起來。

於是,一些百貨公司更加宣傳過往的顏色習俗,費城的著名百貨公司約翰·華納梅克,芝加哥的馬歇爾·費爾德百貨公司,新奧爾良的白樓百貨公司,推崇女嬰穿粉色,但是其他的百貨公司,如曼哈頓的梅西百貨和洛杉磯的布拉克百貨公司則標榜粉色是男孩的顏色。反正,就是顏色一定要和性別區分聯繫起來。

而粉紅色與女性更緊密的連接,則是在艾森豪威爾總統夫人瑪米·艾森豪威爾,身著一身兒鑲滿水鑽的粉色大擺晚禮服在1953年去參加丈夫的總統就職典禮之後。

瑪米·艾森豪威爾一生鍾愛粉色,將自己煎豬排的廚房、白宮的內室都刷成了粉,連衛生巾和洗澡用的棉球也是這個顏色,引領了第一波粉色浪潮,被稱為“粉色之母”。

典禮後的一夜之間,各大商場紛紛將粉色與女性劃上了等號。道奇汽車還推出一款粉白相間的車型La Femme,並聲稱是“專為女性設計”。

其實,粉紅曾經是最爺們的顏色

道奇50年代車型La Femme

1957年奧黛麗·赫本出演的電影《甜姐》(Think Pink)上映,更是把這股女性的粉色浪潮頂到了峰值。電影中,女主角從牙膏到洗髮水泡沫、裙子都是粉粉粉。

電影裡還有一段叫《粉紅想象》的插曲:“粉紅牙膏、粉紅香波,從現在開始,女孩只要粉紅粉紅粉紅!紅色已經死去,藍色已經過時,綠色顯得輕浮,棕色太多禁忌。”而赫本也在一次採訪中說,“我相信粉色”。

雖然當時一些天主教傳統深厚的地方,比如荷蘭、比利時的天主教區,瑞士及意大利的部分地區,仍然會保留著女孩穿藍色,男孩穿粉色的習慣。但到了20世紀70年代,粉紅色已經成了全世界代表女性的色彩。

60年代美國女權運動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想要衝破一直以來的性別認知,打破女性一定是“柔弱、溫順、被消費”的刻板印象,掌握更多的決策和話語權。而這種之前被廣泛定義的“女性的粉紅色”也就成了被批判的對象,女性開始開始剪短髮穿褲子,抵制粉紅色的嬰兒服飾。

但諷刺的是,轟轟烈烈的“女權運動”對於粉色的批判和貶低,反而徹底讓它變成了名副其實的“女性色彩”。

直到90年代後,粉紅色又迎來了另一種含義。1992年10月,雅詩蘭黛集團資深副總裁伊芙琳·蘭黛和美國《自我》雜誌主編彭尼女士共同倡導發起了全球性乳腺癌防治運動,當年美國各地成千上萬名婦女自豪地在胸前佩戴上了粉紅絲帶,這一次,粉色不再代表著甜膩柔弱,反而成為了自信的象徵。

其實,粉色還是那個粉色,但是它的意義卻從從強壯熱血,到可愛甜美,從被人反感到帶給人自信與溫暖,在這個過程中深受政治、宗教、工藝、流行文化等因素的影響。顏色是沒有性別的,賦予它們各種定義的其實就是我們自己。

轉載請註明來源:一本正經說歷史(ybzjl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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