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家省属一级能源类“僵尸企业”如何重获新生?郑州中院“组合拳”打出威力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5月6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中院召开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起关于省属一级“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程序转为破产和解程序的案件。

河南这家省属一级能源类“僵尸企业”如何重获新生?郑州中院“组合拳”打出威力

省内主要煤业集团出资组建的明星企业却负债28.12亿元

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介绍,河南省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由省政府国资委及省内主要煤业集团出资组建,主要负责河南省某勘探、开发、抽采及利用工作,是全国首家省级某抽采利用和瓦斯综合治理国有大型能源企业。

该企业也是自然资源部某矿权管理联系定点企业,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一起被国务院授予某对外合作专营权;注册资本8.69亿元;所属企业48家。

2015年以来,某公司业务停滞,资不抵债,债务沉重,诉讼缠身,拖欠工资,人才流失,2017年被列为省属一级“僵尸企业”。经审计确认,截至2019年7月16日案件受理时,某公司可变现资产仅为3.21亿元,负债28.12亿元,净资产-24.91亿元。

通过法院裁定化解28.73亿元债务,573名职工得到了全员安置

2019年5月21日,郑州中院登记立案某公司预重整案件。

5月31日,预成立某公司破产清算组,并预指定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同日,发布了某公司预申报债权及第一次预债权人会议公告。

7月10日,召开了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预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7月16日,裁定受理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8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9月11日,根据某公司的申请,裁定将破产重整程序转为破产和解程序。9月26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了破产和解协议草案。

10月18日,裁定确认和解协议,终结和解程序。化解了28.73亿元债务(债权申报总额31.15亿元),化解56起案件(涉案金额约5.7亿元),573名职工得到了全员安置。

法院打出“预重整+重整+和解”组合拳,让公司持续经营

高志强说,办理破产指标中最重要的二级指标是回收率,影响回收率的关键因素是通过破产程序能否维持企业的继续经营。

本案探索了一条“预重整+重整+和解”的独特路径,实现了某公司的持续经营。

预重整阶段调查核实清楚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破产原因,广泛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重整阶段由管理人和全体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进行多轮谈判,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方建议;和解阶段在尊重绝大多数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和解协议草案,最终取得了全体债权人的支持,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为大型国有企业破产脱困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

数据:郑州中院的三个一级指标均在全省排第一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介绍,2019年度,郑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10879件,已结案件293096件,未结案件17783件;案件结收比101.12%;全市两级法院结案率94.27%。

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增加65912件,已结案件增加76039件,结案率上升3.11个百分点。

郑州中院机关综合案均审理天数53.42天,同比减少32.17天, 基层法院综合案均审理天数51.65天,同比减少17.36天。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5046件,通过网上申请共立案13111件。

王季介绍,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郑州中院还将采取统筹推进建立深度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设立破产援助基金等措施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院采取的措施还包括:推进全市“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推进“找人查物”协作机制建设;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推进建立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等。(线索提供:付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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