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惠州博羅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檢察官助理

2020年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官助理公告

  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檢察院工作,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官助理1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學歷不受全日制的限制。本科學歷報考年齡要求為28週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週歲,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週歲,具有1年以上檢察工作經歷者,年齡可適當放寬。(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年5月1日)

  二、薪酬待遇及合同期限

  獲聘人員為勞動合同制檢察官助理,工資福利參照本院其他勞動合同制檢察官助理工資福利標準。合同期限為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和檢察紀律,清正廉潔,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合同制檢察官助理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公告

  (二)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4月16日至17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網上報名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聯繫人:陳祖賢,聯繫電話:0752-6288155。

  報考人員需將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為“姓名+報考崗位”),並致電0752-6288155確認。

  1.在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官網下載、填報《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官助理報名表》;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掃描件;

  3.通過司法考試的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正、副本);

  4.本人近期正面藍底免冠大一寸彩照電子版;

  5.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於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四)資格審查

  相關報名材料提交至博羅縣人民檢察院招聘報名郵箱並致電確認後,請耐心等待關於現場資格審查和領取准考證的具體通知,並及時留意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官網相關公告詳情。

  現場資格審查時,將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進行比對審查。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或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將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

  (五)領取准考證

  筆試准考證的發放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公告欄)

  筆試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六)考試

  包括筆試和麵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如最後一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筆試採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上述網站公佈。

  2.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並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並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於筆試成績公佈後、面試人選名單公佈前主動告知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檢察院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範(試行)》等規定組織。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須嚴格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縣人民檢察院嚴格參照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按照《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後,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縣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博羅縣人民檢察院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僱用,由勞務派譴公司與僱用人員簽訂合同。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願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1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的考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的筆試成績可享受加分:

1、本單位購買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均被評為“合格”等次的,可加5分;

2、本單位購買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可加10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本公告由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官助理報名表.doc

  博羅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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