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律師遇上的奇葩離婚案6

那些年律師遇上的奇葩離婚案6律所同事辦過的一個案子

九十年代,男方和女方是大學同學,戀愛三年,畢業後結婚,男方留在鄭州本地,女方在外地工作,一年見不了幾次,男方決定起訴離婚,同事代理男方。

第一次開庭,女方帶了一個大麻袋過來,裡邊全是男方在大學期間給她寫的情書,在庭上邊讀邊哭,據稱家裡還有兩麻袋情書。男方一看女方這樣,自己也開始哭,上去抱住女方,女方用小拳拳砸著男方,男方擁著女方說著:“別哭了,是我錯了,是我錯了,我不該離婚的。”

結局兩人順利和好,留下法官和老師一臉懵,當然律師代理費也拿了,兩個人不離也挺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