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跳舞本是一種“美”的運動

但因為跳舞把人打傷

可就毫無美感了


【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2019年,東麗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


被告人朱某某,女,1960年6月6日出生於遼寧省大連市。2019年5月中旬,被告人朱某某在本市東麗區軍糧城福林酒店門前跳舞時,因瑣事與被害人範某發生口角。2019年5月21日19時許,當被告人朱某某在上述地點再次遇到被害人範某時,用高跟鞋將被害人範某胳膊打傷。經鑑定,被害人範某左側尺骨遠端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被告人朱某某於當日到公安機關投案。


【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俗話說衝動是魔鬼

瑣事口角卻引發如此後果

舉起高跟鞋前可曾想到?


法院審理

【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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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該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以處罰,公訴機關指控意見正確,本院予以採納。案發後被告人朱某某能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從輕處罰。鑑於被告人系初犯,案發後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且取得被害人諒解,對被告人可酌情從輕處罰並可適用緩刑。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朱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朱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書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隨案移送作案工具高跟鞋一雙,予以沒收。(暫存於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軍糧城派出所)


【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法律鏈接

【案件傳真】嘆息!一場舞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一款: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贓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

刑考驗期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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