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記】疫情期間,我們這樣辦案

面對疫情,大興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及時轉變工作思路、調整工作方法,在辦案中既注重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又避免密切、頻繁的人員接觸,確保司法辦案工作平穩開展。


【戰“疫”記】疫情期間,我們這樣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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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逃,勸他自首是王道

在一起非法經營案件中,兩名開車運輸的司機被民警當場抓獲,但是其幕後僱主卻未被抓獲,處於網上追逃狀態。承辦檢察官通過調查,瞭解到這名在逃僱主更換後的電話號碼,便給其打電話,這名僱主表示自己人在山東。檢察官瞭解到,疫情期間民警出差存在現實困難,便對這名僱主耐心釋法說理,勸說這名僱主儘快回京自首。這名僱主在檢察官耐心勸說下,表示認罪,但因疫情原因導致交通不便,道路一通,立刻回京自首。考慮到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檢察官採取每週定時追蹤該名僱主行蹤的方式,對其進行遠程監督。近日,該名犯罪嫌疑人已從山東回京,並已主動到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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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如果來不及,即時傳真保續期

犯罪嫌疑人馬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於2019年3月25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馬某某於2019年4月1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為一年,即2020年4月1日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為了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必須在4月1日前儘快重新為其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但是馬某某身處湖北省武漢市,無法來京續保,而採取郵寄的方式又難以保證他在2020年4月1日前能夠收到取保候審相關法律文書。因此,承辦檢察官採用傳真的方式為其續保,馬某某簽完字後再將法律文書傳真回來。之後,檢察官將取保候審手續傳真給馬某某常住地的公安機關,以確保取保候審措施正常執行。在其他一些案件中,面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人在外地無法返京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情況,在確保嫌疑人可以按時收到寄件的情況下,承辦檢察官以郵寄的方式將取保候審及告權相關手續寄給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簽字捺印後再寄回給承辦人,以完成續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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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取保在外地,遠程訊問很便利

由於疫情原因,在外地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無法回京,但是檢察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又必須通過訊問犯罪嫌疑人來核實案情。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檢察官通過視頻通話的方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並使用執法記錄儀對遠程訊問的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又依法核實了案情,查明瞭案件,保證了訴訟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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