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记】疫情期间,我们这样办案

面对疫情,大兴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及时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在办案中既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又避免密切、频繁的人员接触,确保司法办案工作平稳开展。


【战“疫”记】疫情期间,我们这样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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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逃,劝他自首是王道

在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两名开车运输的司机被民警当场抓获,但是其幕后雇主却未被抓获,处于网上追逃状态。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这名在逃雇主更换后的电话号码,便给其打电话,这名雇主表示自己人在山东。检察官了解到,疫情期间民警出差存在现实困难,便对这名雇主耐心释法说理,劝说这名雇主尽快回京自首。这名雇主在检察官耐心劝说下,表示认罪,但因疫情原因导致交通不便,道路一通,立刻回京自首。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检察官采取每周定时追踪该名雇主行踪的方式,对其进行远程监督。近日,该名犯罪嫌疑人已从山东回京,并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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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如果来不及,即时传真保续期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9年3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马某某于2019年4月1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即2020年4月1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必须在4月1日前尽快重新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是马某某身处湖北省武汉市,无法来京续保,而采取邮寄的方式又难以保证他在2020年4月1日前能够收到取保候审相关法律文书。因此,承办检察官采用传真的方式为其续保,马某某签完字后再将法律文书传真回来。之后,检察官将取保候审手续传真给马某某常住地的公安机关,以确保取保候审措施正常执行。在其他一些案件中,面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人在外地无法返京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情况,在确保嫌疑人可以按时收到寄件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以邮寄的方式将取保候审及告权相关手续寄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签字捺印后再寄回给承办人,以完成续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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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取保在外地,远程讯问很便利

由于疫情原因,在外地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无法回京,但是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又必须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来核实案情。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检察官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远程讯问的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又依法核实了案情,查明了案件,保证了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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